黃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於春節返鄉人員疫情防控

有關事項的通告

(第41號)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進一步嚴峻複雜,為保障市民群眾健康、平安度過春節,提倡廣大市民春節期間非必要不返鄉、不流動。同時,根據國務院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要求,對春節期間確需返鄉人員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持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返鄉。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從省外低風險地區返鄉人員,從省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地市的返鄉人員,本省內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從業人員以及其他存有較大新冠病毒感染風險的場所和行業工作人員,需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返鄉。返鄉前請提前告知返回地村委會(社區),如實報告個人職業、健康狀況、返鄉時間、所乘交通工具等資訊。各地村委會(社區)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及時查驗上述返鄉人員核酸檢測結果證明,沒有證明的,應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境外來黃返黃人員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黃返黃人員,繼續按有關防控政策實行閉環管理。

二、返鄉後須進行居家健康監測。上述人員返鄉到家後,須進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並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別做一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由村(社區)組織、鄉鎮(街道)採樣、縣(市、區)檢測。返鄉人員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應單人單室居住,每天自測體溫兩次,不外出、不流動,確有必要外出的,須報告村委會(社區)後在報告範圍內活動,並做好個人防護。回鄉居住停留時間不滿14天的,以實際停留時間落實居家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要求。

三、返鄉後須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在外人員返鄉後,請自覺遵守返回地疫情防控規定,返回後第一時間持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到村委會(社區)查驗報備,積極配合所在村委會(社區)資訊核實和健康監測等工作,如出現發熱、幹咳、咽痛、腹瀉等症狀時,應到正規醫院就診並第一時間報告村委會(社區)。返鄉期間,請縮小活動範圍,不串門、不聚集、少外出,不舉辦聚餐等聚集性活動。提倡通過電話、網路等不見面方式拜年。鼓勵市民舉報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及個人。

黃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第40號通告繼續有效,有關要求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黃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1年1月25日

來源:黃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