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加強作風建設,強化警示教育,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現將查處的4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閘口鎮和祥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鄒蘭階放任兒子違規操辦周歲宴問題。2020年10月24日,時任閘口鎮和祥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鄒蘭階之子鄒某某、兒媳齊某某在閘口鎮和祥農莊違規操辦小孩周歲宴,共請客15桌,收受禮金60200元。和祥村黨支部副書記、村紀檢委員趙偉不僅不制止、不上報,反而送禮金500元;和祥村村委會副主任代紅祥、張建國、熊金嬌均委託他人各送禮金500元;和祥村無職黨員余祖明違規幫忙記賬收禮金,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11月9日,鄒蘭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閘口鎮黨委免去其村黨支部書記職務,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趙偉、余祖明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代紅祥、張建國、熊金嬌均受到誡勉處理。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清退。
2.縣殘聯黨組書記祝方輝工作日午餐飲酒問題。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祝方輝和縣殘聯教育就業部主任薛昌仁、康復部主任田金莉等3人到斑竹垱鎮伍家場村開展貧困戶資訊核查工作。中午12時許,伍家場村黨支部書記趙永新邀請祝方輝等人和縣殘聯辦公室主任、精準扶貧駐村幹部魯昌宇在該鎮某餐館就餐。經趙永新提議,祝方輝、趙永新2人在就餐時各自飲用散裝白酒四兩。2020年12月7日,祝方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12月13日,趙永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薛昌仁、田金莉、魯昌宇等3人受到批評教育處理,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3.楊家廠鎮機關公務車司機余池勇私車公養問題。2018年,余池勇將應由個人支付的私車維保費用共計10700元,混入機關公務車維保費用予以報銷。2020年9月16日,余池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4.縣重點水利建設投資項目服務中心主任李習軍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旅遊、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至2019年,李習軍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梁某某禮金共0.7萬元;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梁某某、黃某、咼某某安排的旅遊,累計消費5.5萬元。此外,李習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5月26日,李習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有的工作日午餐飲酒,有的私車公養,有的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旅遊、收受禮金,反映出我縣少數黨員幹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自覺尚未形成,更是發生在黨的十九大之後,屬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斂,必須嚴肅處理。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對照檢查,舉一反三,從小處著眼,從小事做起,克服僥倖心理,防微杜漸,做到“畏法紀、守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