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宜昌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召開。宜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學甫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政府關於2019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宜昌市政府、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宜昌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市六屆人大五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審議了市政府關於研究處理《檢查實施情況的報告》《宜昌市城區菜市場提質惠民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實施情況的報告》《全市校園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全市河湖長制實施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會議對以上報告進行了滿意度測評,均以滿意獲得通過。

會議聽取並審議了關於召開宜昌市六屆人大六次會議的決定草案及説明,決定2021年1月中下旬在宜昌城區召開。

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全市2019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含金融企業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全市2019年度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市教育局關於2019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報告。

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於將聯棚河公園列入城區重點綠地名錄實施永久性保護議案、佔用部分港城路永久性保護山體議案的説明,審議了相關議案、説明及決定草案;聽取並審議了關於接受有關同志辭去省十三屆人大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草案及説明;聽取了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汪偉所作的有關人事事項的説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法律職務任免議案的説明,擬任人員作擬任職發言。

會議表決通過了以上相關決定、人事任免事項,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頒發了任命書。張航宇被任命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劉學甫強調,要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要持續加強人大預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産監督、持續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推動增進民生福祉;要不斷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水準,高品質做好市六屆人大六次會議籌備工作,確保大會順利圓滿。

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建新、尚葵、吳康年、陳華、孔福生、趙吉雄,秘書長熊長權出席會議。

宜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陳惠霞,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雷涌泉,宜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畢奎明,宜昌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人等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