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寶區紀委監委消息:經東寶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東寶區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原主任楊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和宴請等娛樂活動;違反群眾紀律,縱容涉黑涉惡活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工作時間帶彩娛樂;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正確履行職責,超審限審判、送達民事糾紛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案件當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
楊濤身為黨員幹部和國家司法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組織對其黨紀立案後仍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東寶區紀委監委研究並報東寶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東寶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