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等9部門印發《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公佈了全國40家賦權試點單位名單。湖北工業大學名列其中,係湖北唯一一家。

現行制度中,國家設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人員完成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屬於單位。《實施方案》提出,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試點單位與成果完成人(團隊)為共同所有權人。試點單位可賦予科研人員不低於10年的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

“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有利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湖北工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李冬生説,該校主動對接湖北省“十大重點産業”,創新體制機制,深化産學研合作,科技人員使用學校發明專利實行零收費,成果轉化採取“先處置,後備案”,一系列政策的出臺,破解了教師智慧財産權、科研經費使用等難題,激發教師科研內生動力。湖北省技術交易所發佈的一組數據中,湖北工業大學2016年至2019年技術交易額近5億元,完成技術交易1378項,位居省屬高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