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

10月22日,黃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排查工作中發現武商量販黃州店嚴重違反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24號通告有關規定,違規銷售兩批未經疾控部門檢測的冷凍冷藏肉類(海産品)。

經查,該店生鮮部于8月6日和10月1日從山東分別購進10個批次和14個批次的冷凍冷藏肉類(海産品)(其中部分原材料來自國外),未執行第24號通告關於“市區冷凍冷藏肉品、水産品一律實行‘先檢測、後入庫’,經疾控部門檢測合格的方能入庫、上市”的規定即于近日上市銷售,給全區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帶來重大風險。

截止10月27日止,黃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店未銷售完的上述海鮮産品按指揮部的要求予以銷毀。

調查結果

黃岡市公安局黃州分局經查明,該店生鮮部水産專櫃負責人吳某某未按規定將該店應送檢的海鮮水産品送檢,即進行上市售賣,涉嫌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政府發佈的決定、命令。

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對違法行為人吳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由黃岡市公安局黃州分局將被處罰人吳某某送達團風縣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限自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04日。鋻於違法行為人吳某某正在接受防疫隔離觀察期間,11月05日吳某某隔離期滿經疾控部門評估無風險,已于11月07日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商場、超市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如何做好防控措施?

冷鏈食品如何生産經營?

一起看看

海鮮産品到底能不能買?

生鮮食材如何處理?

問:海鮮産品還能不能買,能不能吃呢?

答:現有研究顯示,新冠病毒主要經呼吸道飛沫和密切接觸傳播,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長時間暴露于高濃度氣溶膠情況下存在經氣溶膠傳播的可能,其他傳播途徑尚待明確。

目前,未發現食用海鮮産品可導致新冠病毒感染的證據。在日常處理、食用食品的過程中需注意衛生,生熟案板分開,加工前後洗手,生食熟食不能交叉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