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州高新區警方掃黑除惡行動傳來捷報。橫行鄉里、欺壓百姓、強攬工程、破壞選舉的淅河鎮碑崗村原村支書周某敏以及三名親屬,因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尋釁滋事等罪,被法院判處八年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資産被依法沒收。 51歲的周某敏擔任淅河鎮碑崗村村支書期間,夥同其家族成員劉某玲、周某清、周某美等人欺壓鄉里、胡作非為。2014年,周某敏因涉嫌犯罪被撤銷村支書職務,但仍然不思悔改,繼續為非作惡,令老百姓深惡痛絕。

被撤職後,周某敏以纏訪、賄選等方式讓自己人當選了新任村支書,並以妻子劉某玲的名義,註冊了一家工程公司,還將公司牌子挂在村委會旁,以便強攬工程。然而,周某敏攬到的工程大多數品質不過關,就連村委會房屋的裝修也是房頂漏水,地板磚凸起。 2019年5月,村委會決定修一條12組至新316國道的通村公路,周某敏沒能攬下工程,於是想方設法損毀道路,徹底激發民憤。當年8月,村民們聯名將周某敏及其家族成員多年來為非作惡的行為舉報至隨州高新區公安分局,要求公安機關為民做主,討回公道。

民警經過大量走訪、深入調查,逐步掌握了周某敏等四人擾亂社會秩序、隨意辱罵他人、阻礙他人施工、威脅他人等多項罪行。 2020年9月25日,經曾都區人民法院審判,依法認定周某敏四人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周某敏因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沒收財産2萬元,處罰5萬元;劉某玲犯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周某清因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周某美犯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