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黃岡市黃州區紀委通報9起黨員幹部酒後駕車典型案例,其中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呂仁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職務。

通報稱,2019年11月5日晚,呂仁斌酒後駕駛機動車在東坡大道與赤壁街道交匯處被值勤交警查獲,受到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呂仁斌尚在違紀處分期間,又發現處分前的違紀行為,錯誤性質較為嚴重。

被通報的還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股級幹部袁映紅、區城管執法局幹部黃建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科技推廣站幹部周雙林、區水利和湖泊局河道採砂管理局幹部孫飛、區農業農村局漁政船檢港監管理站站長劉建軍、區衛計局綜合監督執法局工會主席馬文斌、區人民醫院腫瘤科副主任黃斌、禹王街道佔崗聯合小學教師樊勇,他們均因酒後駕車被值勤交警查獲,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後,受到黨內警告或記過處分。

黃州區紀委主要負責人表示,紀檢監察機關將加大對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實行“一案雙查”,既查酒駕醉駕問題,又深挖細查餐飲組織人、召集人、參與人的違紀違法問題,嚴查背後的違規公款吃請、違規接受宴請、違規工作日中餐飲酒以及餐飲浪費等問題,以有力監督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