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男子陳某某幫朋友賣房,結果謊稱自己的房子出售,騙得他人15萬餘元。近日,經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武穴市人民法院判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18年11月底,涂某某想把自己在武穴的一間房屋出售,遂請被告人陳某某幫忙找買家。2019年年初,陳某某得知被害人吳某某想購房的資訊後,遂謊稱上述房屋是別人抵押給他的,想把該房賣給吳某某。以此為由,陳某某先後騙取吳某某15萬餘元用於日常生活和還債。吳某某發現被騙後,要求陳某某退款,陳某某先後退給吳某某5萬餘元,餘下10萬餘元拒不退還,吳某某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19年11月,陳某某被抓獲到案。案發後,陳某某親屬代其退清全部贓款,吳某某出具了對陳某某的諒解書。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陳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坦白,量刑時依法從輕處罰,且已退還被害人損失,取得諒解,予以從輕處罰。遂法院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