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市民買車將有優惠。近日,省政府印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對消費者(含經營性單位)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時間),購買省內企業生産並在省內銷售、省內上牌落戶的乘用車,按銷售價格(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價格)的3%給予補貼,省級與汽車生産所在市縣財政各分擔一半。
《通知》明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將延續至2022年底,平緩2020年至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及時撥付中央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為簡化購車交易環節,消費者在4S店可直接辦理機動車登記上牌業務,採取免填表、免複印、免提交、免拓印等“四個減免”措施,實施“一證辦”“一窗辦”。
《通知》指出要加大汽車行銷促銷力度,組織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國際展會,提升我省汽車及零部件的知名度和認可度,開展線上直播等多渠道行銷促銷。同時,加大政府採購力度,依法依規將省內生産的公共服務領域用車納入協議供貨範圍、加入各級政府採購電子賣場。相關企業生産的乘用車、小型客車、專用車輛、載貨汽車(含自卸汽車)獲得相關認證機構頒發的環境標識産品認證證書的,實施政府優先採購。並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領域用車,鼓勵各地加大新能源汽車運營支援力度。
在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方面,鼓勵提前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汽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並給予財政支援。
《措施》鼓勵培育特色消費市場,統籌規劃建設旅居車(房車)停車設施和營地,發展長租、短租、分時租賃等多種租賃模式,構建多元化汽車消費體系。建立二手車聯網核查制度,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同時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按銷售額的0.5%徵收增值稅。
為提升城市停車管理,加快已有停車設施升級改造,推動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增加車位供給。在城市中心區的餐飲、商超等場所周邊道路增加泊位,延長高峰時段允許停車時限。在不影響安全通行條件下,允許城市非嚴管路段夜間停放車輛(當日19時至次日7時)。鼓勵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與周邊居民小區建立停車設施晝夜錯峰使用調配機制,提高停車設施利用率。
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汽車經銷企業的信貸支援,不得對汽車經銷企業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汽車金融産品和服務,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延長還款期限,簡化汽車消費貸款辦理流程,適當降低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利率,促進汽車消費貸款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