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表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我實在沒辦法了。”10月4日,市民韋先生向十堰晚報秦楚網全媒體新聞熱線8110110反映,稱自己駕駛機動車正常行駛時,被一輛闖紅燈的共用電動車撞上,導致車尾部分受損。最終,交警部門判定共用單車車主全責,但對方不僅拒不理賠,還把他的電話拉黑了。

近日晚上8時許,韋先生駕駛自己的機動車從柳林溝向三堰軍分區方向行駛。當正常左轉時,一個騎著青桔共用電動車的男子從三堰軍分區闖紅燈向五堰方向行駛,結果撞上了他的機動車,導致機動車左側尾部受損。

“事發後,我報了警,交警部門將我們雙方帶至附近崗亭進行詢問。經過詳細了解情況後,該男子不僅闖了紅燈,還存在飲酒後駕駛共用電動車,最終交警部門判定騎共用電動車的男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韋先生説,得到交警部門的判定,他本以為事情可以得到妥善的解決,可沒想到等交警部門工作人員離開後,對方就是不願理賠。

“騎共用單車那個人開始説微信給我轉錢,後來又説卡裏沒錢,與家人聯繫後,直接表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韋先生説,看著對方如此無賴,他帶著共用電動車車主一起來到附近派出所處理,但對方直接一走了之,並將他的電話拉黑。

記者從韋先生出具的一張交通事故判定書上看到,交警部門判定,本次事故中騎共用電動車的男子負全部責任,韋先生無責任。韋先生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也到場進行了解,初步判斷車輛維修費用在一千余元,可由於聯繫不上騎共用電動車的男子,賠償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針對韋先生的情況,記者也諮詢了湖北平長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延楨,他表示韋先生目前只能通過向人民法院訴訟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