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9月26日

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家發改委等部委《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産業〔2020〕684號)要求,進一步做好我省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工作,促進全省汽車産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乘用車購置補貼。對消費者(含經營性單位)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時間),購買省內企業生産並在省內銷售、省內上牌落戶的乘用車,按銷售價格(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價格)的3%給予補貼,省級與汽車生産所在市縣財政各分擔一半。(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二、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財稅支援政策。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平緩2020年至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及時撥付中央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稅務局)

三、加大行銷促銷力度。加強汽車整車、零部件産銷銜接,組織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國際展會,提升我省汽車及零部件的知名度和認可度。進一步擴大武漢汽車展會的規模和影響力。用好線上直播、雲端平臺等新媒體,開展多渠道行銷促銷。(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商務廳、省廣電局)

四、加大政府採購力度。依法依規將省內生産的公共服務領域用車納入協議供貨範圍、加入各級政府採購電子賣場(電子商城、網上超市等)。相關企業生産的乘用車、小型客車、專用車輛、載貨汽車(含自卸汽車)獲得相關認證機構頒發的環境標識産品認證證書的,實施政府優先採購。(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府採購中心〉、省發改委、省經信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領域用車。推動城市公共領域車輛更新升級,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鼓勵各地加大新能源汽車運營支援力度,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經信廳、省住建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鼓勵提前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汽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並給予財政支援。(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七、落實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輕型汽車(總品質不超過3.5噸)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産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産、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省內銷售和註冊登記。(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公安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八、培育特色消費市場。積極探索住行一體化消費模式,統籌規劃建設旅居車(房車)停車設施和營地,完善配套水電、通訊等設施,促進旅居車市場發展。鼓勵發展長租、短租、分時租賃等多種租賃模式,構建多元化汽車消費體系。(責任單位:省文旅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九、簡化購車交易環節。消費者在4S店直接辦理機動車登記上牌業務,採取免填表、免複印、免提交、免拓印等“四個減免”措施,實施“一證辦”“一窗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稅務局)

十、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合理佈局二手車交易市場建設,建立二手車聯網核查制度,提高二手車交易市場交易登記便利性。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按銷售額的0.5%徵收增值稅。(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稅務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一、優化城市停車管理。以數字化、智慧化、網路化為重點,加快已有停車設施升級改造,推動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增加車位供給。在城市中心區的餐飲、商超等場所周邊道路增加停車泊位,延長高峰時段允許停車時限。在不影響安全通行條件下,允許城市非嚴管路段夜間停放車輛(當日19時至次日7時)。鼓勵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與周邊居民小區建立停車設施晝夜錯峰使用調配機制,提高現有停車設施利用效率。(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公安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十二、用好汽車消費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汽車經銷企業的信貸支援,不得對汽車經銷企業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銀行機構通過採取調整還款期限、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延期付息安排。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汽車金融産品和服務,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延長還款期限,簡化汽車消費貸款辦理流程。參考LPR定價(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適當降低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利率,促進汽車消費貸款市場發展。(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