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竹山法院運用遠端視頻連線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分別獲刑。

因犯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的被告人余鵬、阮俊剛、周康傑3人,被依法認定為“惡勢力”團夥,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兩年和一年兩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至30000元不等。其餘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受到相應刑罰,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庭審中,縣檢察院檢察長汪朝暉出庭公訴,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余鵬利用其經營的寄賣行從事高利抵押放貸業務,先後組織阮俊剛(綽號“金剛”)、周康傑(綽號“黑皮”)等7人為其服務。自2016年以來,余鵬及團夥成員先後多次在竹山城內酒店組建“詐金花”賭場,並安排其手下在賭場“抽底”、“放水”和“放哨”,吸引賭客參與賭局,實施開設賭場罪2起,非法獲利8萬餘元。

為謀取更多利益,該團夥向社會人員進行高利放貸。後期,被告人余鵬等人在要債過程中,多次對被害人採取辱罵、虐待、關押、毆打的非法拘禁行為,進行暴力討債,先後對5名債務人實施非法拘禁,給被害人造成心理強制,使被害人不敢反抗。

以余鵬為首,以阮俊剛、周康傑為成員的團夥,其實施開設賭場、隨意毆打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在竹山縣城境內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地方經濟和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依法認定為“惡勢力”。竹山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遂作出以上判決。

因疫情影響和罪犯異地關押等多重因素,此案係竹山法院首次運用遠端視頻連線公開審理的涉惡案件。為查清案件事實,保障庭審有序進行,前期我院派出技術人員與監獄做好技術保障工作。整個庭審環節流暢清晰,緊湊有序,程式合法,為8名被告指派律師進行辯護,充分保障訴訟人的合法權利。

(文、圖/記者 何利 通訊員 魏秘 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