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武漢9月28日訊 武漢市城鄉建設局近日發佈的《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4日行政處罰資訊公示報告》顯示,武漢首茂城置業有限公司在楊春湖啟動區C04地塊建設項目中存在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行為,該項目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被處罰款15000元。
武漢城鄉建設局作出的處罰文書(武城建稽罰決字[2020]42號)認定:彭某任職的武漢首茂城置業有限公司係新建居住、商務、商業及公共綠地項目(楊春湖啟動區C04地塊)的建設單位,武漢首茂城置業有限公司在該項目中存在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經查,彭某係武漢首茂城置業有限公司在該項目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並結合《武漢市城鄉建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決定對查彭某作出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9月22日,公示截止期為2021年9月22日。
資料顯示,楊春湖啟動區C-04地塊樓盤名稱為東湖金茂府。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發佈的《武漢首茂城置業有限公司新建居住項目(楊春湖啟動區C-04地塊)規劃方案批前公示》顯示,此項目位於洪山區霞光路、楊春湖路、和諧路、黃鶴路圍合區域。根據規劃,東湖金茂府C-04地塊用地面積3.13萬方,總建築面積18.11萬方,計容建築面積1364萬方。
此前,武漢首茂城置業有限公司因在該項目中存在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准擅自施工,曾被處罰款25萬元。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2019年該公司曾因不配合主管部門信用資訊徵集及其他管理工作、未按要求開展銷售活動和其他違規行為亦曾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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