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一人重傷、二人輕傷;多次糾集人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近日,經沙洋縣公安局歷時6個月偵辦,王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一案迎來一審宣判,8名團夥成員全部領刑。

該團夥首要分子王某現年42歲,沙洋縣高陽鎮人,從2009年開始“混社會”,糾集王某乙、王某丙、張某、李某露、李某俊、羅某等人,逐步形成了一個以王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沙洋縣等地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實施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賭博、放高利貸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故意傷害,用暴力手段插手糾紛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王某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以暴力手段插手糾紛和經濟活動。

2015年,沙洋縣何某和梁某因移動車位的糾紛發生衝突。受何某所托,王某安排其團夥成員攜帶彎鐮,駕車逼停梁某的車輛後,將梁某砍傷倒地。

2009年,商人吳某平承接了東寶區某鄉村公路修建項目,劉某欲從吳某平手中承接部分項目遭到拒絕,劉某便阻礙吳某平施工。糾紛發生後,吳某平出資請王某出面解決。王某糾集團夥一批人攜帶刀具趕往現場,導致雙方發生衝突,劉某被砍倒在地,其傷情經沙洋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重傷,傷殘等級達到十級。

此外,暴力討債也是王某團夥的常見行徑。2011年11月,王某安排手下李某露找劉某某催收賭債。隨後,李某露糾集多人到劉某某家催賬,並用石塊擊打劉某某後腦勺致其倒地。經鑒定,劉某某人體損傷程度達到輕傷等級。

尋釁滋事,橫行霸道隨意毆打他人

警方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王某團夥長期橫行霸道,經常為瑣事糾集人員隨意毆打他人,嚴重侵害他人人身權利。

2010年3月,只因到某公司時保安拒絕讓其停車,王某和李某露便電話通知了4名團夥成員前來打架,其中王某手持棍棒帶頭對保安實施毆打,將兩名保安打傷。

同年5月,吳某平在電話中與李某某發生爭執,氣不過的吳某平請王某出面“鏟事兒”。幾天后,王某便邀約另外幾名團夥成員,駕車將李某某帶到偏僻地方,對其實施了毆打。

2017年4月,王某還酒後無事生非,在沙洋城區某酒店電梯內無故毆打另一名同乘人員,導致雙方發生衝突,隨後王某又糾集人員與對方發生打鬥。

欺行霸市,暴力手段擾亂經營秩序

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公安機關發現,王某尋釁滋事的行徑不僅局限于泄私憤,還涉及欺行霸市。

2010年11月,王某為與他人爭搶石料生意,糾集多人圍堵競爭者張某,並對其進行毆打,迫使張某退出經營。在與某工程方商談石料供應業務時,因懷疑陳某某從中攪局,王某便帶人對陳某某實施毆打。

2014年,王某與他人合夥從陳某手中承接沙洋縣某養殖基地土方和石料運輸工程。當年年底,雙方為工程款發生糾紛。為索要欠款,王某打砸陳某辦公桌上的茶杯,對陳某實施毆打,並打了陳某公司員工的耳光。在王某的逼迫下,陳某當場拿出1萬元錢用於支付工程款。

此外,王某還組織其團夥成員開設賭場聚眾賭博。

縝密偵查,團夥成員被一網打盡

2019年5月,沙洋縣公安局掃黑辦接到群眾舉報王某團夥涉惡的線索。核查屬實後,沙洋縣公安局抽調警力組成專班,對該團夥的犯罪事實立案偵查。

該團夥所犯案件中,有些時間跨度較大,有些證人已經分散在全國各地,有些嫌疑人也逃竄外地,為了全面掌握該團夥的犯罪證據,專案組民警多次奔走全國十余個省市調查取證、開展工作。

2019年7月7日,專案組在深圳、杭州、湛江、荊門、沙洋等地同步收網,將王某在內的8名團夥成員悉數抓獲歸案。前後歷經近6個月的縝密偵查,公安機關全面掌握了王某團夥的犯罪證據,查清該團夥所犯故意傷害案、尋釁滋事案、開設賭場案共計14起,並於同年10月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0年7月,該案經沙洋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團夥主犯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其他團夥成員因犯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十個月至三年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至此,這個為禍一方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徹底覆滅。(記者 鄧琳 通訊員 周隗偉 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