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發放1000萬元居民消費券

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免征購置稅至2022年底

鼓勵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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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人注意

又一大波福利來咯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商貿領域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千方百計釋放消費需求,更大力度激發消費潛力,日前,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應對疫情衝擊更大力度促進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原文:

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

應對疫情衝擊更大力度促進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黃政辦發〔2020〕2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黃岡高新區管委會、黃岡白潭湖片區籌委會、白蓮河示範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提振消費促進經濟穩定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發〔2020〕9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促進商業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31號)精神,幫助商貿領域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千方百計釋放消費需求,更大力度激發消費潛力,推動消費擴容提質,發揮消費基礎性作用,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降本減負紓困

(一)對承租中央、省屬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商貿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對承租市屬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商貿企業房租減半9個月。鼓勵其他各類業主減免房租,具體由雙方協商。對實際減免租金的出租人在稅費、融資方面予以扶持。(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黃岡中心支行、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

(二)延長商業用水、用氣10%價格優惠至2020年年底,市區住宿、餐飲行業用水、用氣價格優惠15%至2020年年底。商業用電價格優惠5%至2020年年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黃岡供電公司)

(三)對商貿中小微企業免征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至2020年12月31日,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四)減半徵收商貿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受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的商貿流通行業納稅人繳納2020年度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準,應依法減徵或免征。各地不得干預連鎖企業依法申請和享受總分機構匯總納稅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五)將住宿、餐飲、商貿零售企業納入“企業金融服務方艙”,為企業量身定制信貸支援解決方案。支援銀行提供更多分期還款方案供商貿流通企業選擇;對於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商貿企業貸款本息,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給予企業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並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期限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2020年全市消費金融貸款餘額不低於2019年度。(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黃岡中心支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六)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中小微商貿流通企業增信力度,適當提高銀行貸款風險容忍度,提升對中小微商貿流通企業的增值服務;當納入新型政銀擔合作的業務出現信貸風險時,由融資性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銀行、當地政府,按照協議約定比例承擔風險責任。(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黃岡中心支行、市政府國資委、市商務局)

二、激發消費潛力

(七)發放居民消費券,市區籌集1000萬元資金(由市直、黃州區、黃岡高新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組織相關商家配套3倍以上資金,向市區居民發放電子券,用於購買商品和服務。各級各單位將職工2020年工會福利以消費券形式提前發放,于9月30日前消費完畢。(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黃岡高新區管委會、黃州區政府)

(八)各級預算單位通過“扶貧832平臺”、黃岡地標優品扶貧館購買比例不低於當年消費農副産品總額的15%,市內提供工作餐的餐飲服務單位優先向市內扶貧市場主體採購,採購份額原則上不低於30%。提倡將職工的集體福利支出用於消費扶貧,及時將對口幫扶貧困地區的財政資金撥付到所幫扶地區。鼓勵貧困地區農産品進商超實行零門檻;推動商超開設扶貧産品銷售專區專櫃,全市扶貧産品銷售專櫃、專區不少於80個。(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黃岡大別山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九)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至2022年底和二手車銷售增值稅減免等優惠政策。取消汽車上牌的戶口、“居住證”限制。促進家電消費,鼓勵家電生産、銷售企業及電商平臺開展覆蓋城鄉的智慧、節能家電和通訊産品以舊換新促消費活動。支援重點家電流通企業開展價格折扣優惠活動。擇優確定一批龍頭企業,實施以舊換新優惠政策,支援重點流通企業組織開展汽車、家電“以舊換新”“下鄉惠農”活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黃岡産業園管委會)

(十)舉辦“黃岡樂享歡購活動”,鼓勵各類市場主體開展促銷活動,支援住宿、餐飲、零售、文化、旅遊、娛樂、體育、健康養生等行業採取産品打包、價格打捆方式推出“優惠套餐”和“大禮包”,開展聯合大促銷活動。鼓勵重點商貿流通企業打折銷售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盤活資金鏈,促進商品和服務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一)鼓勵公務接待進餐企,提振餐飲消費信心;倡導個人消費、美食品鑒進門店;倡導餐飲企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協調引導網際網路平臺企業降低向中小微商戶收取的平臺佣金等服務費和網際網路支付等手續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十二)實施“首店”扶持政策,支援大品牌、高品質、新業態商戶入駐黃岡,促進黃岡消費升級。(責任單位:市招商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營造消費環境

(十三)簡化促銷活動報備審批手續,對經常舉辦商業促銷活動的商場,實行一次報備;對同一場地舉辦相同內容的多場次促銷活動的,實行一次許可。鼓勵戶外商業廣告規範投放,在不影響市容及侵害他人利益時,放寬市外廣告投放審批。(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市市場監管局)

(十四)在保障公共安全、不影響交通通行、不損害環境衛生、不侵害他人利益、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除主次幹道外,在指定時間段和特定區域,允許餐飲企業室外開設桌餐及“外擺位”,允許臨街店舖出店佔道經營,允許大型商超臨時佔道促銷,鼓勵夜市排擋在指定區域經營,拓展“地攤”經濟。(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隊)

(十五)對因消費需要的臨時性停車實施包容審慎管理,在有條件的商業網點外劃定臨時停車位。不影響交通通行和安全前提下,對餐飲企業外臨時停車12:00-14:00、18:00-20:00,不罰款、不罰分,對其餘地方車輛20:00至次日淩晨5:00的停車不罰款、不罰分。(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委、市公安局)

(十六)簡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審批時間壓縮至2天以內。(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以上政策措施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由市直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各縣(市、區)比照研究制定紓困惠企、促進商業消費的若干措施。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