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9月2日)將至。昨日,記者從咸寧市城管執法委獲悉,8月31日至9月3日,咸寧市將在市中心城區開展禁止燃放鞭炮、焚燒冥幣專項整治,進一步改善我市城區環境品質,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倡導文明祭祀新風,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
中元節期間,我市大力倡導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網上祭祀、鮮花祭祀等文明、綠色祭祀活動,嚴禁在城區內主次幹道機動車道、人行道和綠化帶、背街小巷、城區公園、淦河上下游河邊等公共場所撒石灰、燒冥紙和其他祭品、燃放煙花爆竹等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和大氣環境的祭祀活動。嚴禁佔用城市道路(公共場所)擺攤設點經營香、蠟燭、錢紙等祭品,祭品經營一律進店入市。
據悉,我市將通過發放宣傳材料、環境衛生義工活動、流動宣傳車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市民樹立殯葬祭掃新觀念,積極倡導低碳、生態、文明祭掃活動。
同時,我市在市中心城區開展禁止燃放鞭炮、焚燒冥幣專項整治。市城管執法委綜合執法一、二、四大隊、市政、園林、站前廣場辦公室、鹹安區城管執法局、咸寧高新區綜合執法局等負責各自城市管理區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對違規祭祀等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和查處。
我市重點查處三類違規行為:查處違規祭祀行為,對不聽勸阻,佔道經營祭品或在城區內撒石灰、燒香、燒冥紙、燒蠟燭、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執法人員予以清除,並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咸寧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罰款;
查處垃圾焚燒行為,在市中心城區,對不聽勸阻,在露天場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或在道路、公共場所拋撒、焚燒物品的,由當事人及時予以清理或者清除焚燒的垃圾,並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以罰款;
查處城市市容違章行為,對亂搭亂建、亂停亂靠、亂堆亂放、佔道經營等妨礙城市市容環境的行為,由當事人及時清理或恢復原狀,並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以罰款。
我市還將加強祭祀活動應急處置,做好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開展全面巡查,對市民焚燒的祭祀品及時清理,市環衛局負責集中整治行動環衛清洗車輛和保潔員的調配,確保城區環境衛生乾淨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