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祥市公安局漢江保護專職警隊在江上巡查。

武漢水上分局民警繳獲的捕魚“絕戶網”。

沙洋警方在清點繳獲的水産品。

襄陽警方夜間打擊非法捕撈犯罪。

千湖之省,一朝禁漁。

禁捕範圍包括長江、漢江幹流近2000公里和83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涵蓋92個縣(市、區),是禁捕退捕等長江大保護工作的主戰場。

今年7月,省公安廳組織開展為期3年的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公安機關將集中偵破一批社會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案件,摧毀一批非法捕撈、運輸、經營長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的犯罪網路和窩點,斬斷地下産業鏈,堅決遏制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活動,確保長江“十年禁漁”落到實處。

民警根據一根繩頭抓獲3人

7月14日,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收到線索稱,有人在漢陽四台工業園漢江江邊非法捕撈,該局立刻派民警前往調查蹲守。

7月18日淩晨4點半,蹲守4天的辦案民警在武漢市農業局綜合執法督察總隊二大隊的協助下,抓獲了一名來收取地籠的嫌疑人鐘某。

押送鐘某回分局的路上,民警又撞見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也在收取地籠,遂將徐某也抓獲歸案。經審查,兩人交待,本以為汛期民警都在防汛,無暇顧及打擊非法捕撈犯罪,故趁此機會“冒險一試”。

“心存僥倖”是大多數非法捕撈犯罪嫌疑人的普遍心態。

7月21日下午,長江邊,一根長繩綁在樹上。

水上分局白滸山派出所副所長郭紅韶帶隊沿江巡邏至此,看見了樹上的繩頭。順著繩子,他在江中發現了地籠。

四週沒有人,但郭紅韶認為,非法捕撈者一定會回來收網,他決定組織人員進行蹲守。根據多年工作經驗,他知道,淩晨4點至6點是收地籠的“黃金時段”,此時地籠放置時間足夠長,確保了漁獲物的數量,且淩晨人煙稀少也不易被發現。

7月22日淩晨4點,郭紅韶帶領2名民警、1名輔警趕到江邊設伏,不到半小時,果然有3個人影出現在岸邊並迅速下水。

郭紅韶沒有急於行動。一直蹲守到5點半左右,眼見嫌疑人收完地籠準備上岸,民警一擁而上,將3人抓獲,現場收繳漁獲物21.4公斤,查扣作案用地籠6副、玻璃鋼船1艘。

據犯罪嫌疑人交待,3每人平均無業,以打零工為生。近日江水上漲,3人特意購買了地籠準備捕撈魚蝦販賣。不料,第一次作案就被民警抓了正著。

除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先進的科技設備也是公安機關大力打擊非法捕撈犯罪的利器。

武漢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局專門組建工作專班研發建設打擊非法捕撈犯罪資訊化平臺,收集整合漁民、漁船、重點人群、餐飲場所、涉漁警情等全要素資訊4大類27項,通過大數據分析研判,為偵查破案提供支撐。

此外,該局還研發了AIS電子巡航系統,布建6個接收基站。利用WIFI嗅探、船舶GPS、視頻卡口、人臉識別等感知技術,實現人、船、物和水文資訊等關鍵要素“全管控”,及時掌握非法捕撈船隻動向規律,實施精準打擊。

為從根本上扭轉非法捕撈者的觀念,加強長江大保護工作宣傳力度,省公安廳依託移動警務端等媒介開闢了“長江禁漁”專欄,每日通報各地行動進展及重大戰果。同時,結合日常巡查、“千警進萬戶聯百企”等活動,對沿江、沿河居民及發現的聚集垂釣行為進行宣傳教育,通過媒體曝光非法捕撈及阻礙執法等典型案例600余次,起到打擊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執法效果。

微信轉賬記錄鎖定魚販上線

7月上旬,十堰市鄖西縣公安局收到線索,王某等人長期販賣非法捕撈漁獲物牟利。鄖西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班調查此案。

起初,王某每天都像正常供貨商一樣,清晨將水産品送到市場,未表現出異常。民警持續跟蹤調查後發現,王某曾在淩晨1點左右開貨車出門,3個多小時後才返回。

“這條行蹤引起了我們的警覺,仔細查看王某家附近路口的監控後發現,王某經常半夜出門。”鄖西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付子鋒説,綜合研判後,專班民警認為,這就是王某等人轉賣非法漁獲物的蹤跡。

經分組跟蹤調查,民警確認了王某的行蹤。原來,王某常在深夜前往鄖西縣觀音鎮紙坊溝村、天河口村沿漢江村級公路上收購非法捕撈漁獲物,再運送至城關鎮等地銷售。

掌握王某犯罪證據後,民警發現其微信轉賬記錄有幾十條發生在深夜。根據轉賬記錄,民警進一步鎖定了王某收購非法漁獲物的上線汪某。8月1日,幾人悉數落網。

王某供述,今年3月至6月禁漁期間,該團夥長期在鄖西縣觀音鎮紙坊溝村等地收購汪某等人通過“電打魚”、禁捕網等非法工具捕撈的漁獲物,並負責運送及轉賣。目前,民警已通過轉賬記錄等線索掌握了其他10余名非法捕撈嫌疑人的資訊,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打擊非法捕撈,獲取線索是最重要的環節之一。為盡可能收集到相關線索,全省公安機關廣泛發動群眾,進行有償徵集——

省公安廳與省法院、省檢察院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犯罪的通告》,在自然保護區、港口碼頭、江灘公園、餐飲企業、集貿市場等重點區域和周邊張貼,鼓勵社會公眾提供線索。

7月28日,沙洋縣3名犯罪嫌疑人看到禁捕通告後,主動帶著漁具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3人交待了曾使用禁用漁具進行非法捕撈的犯罪事實,並將作案工具及犯罪所得上交。

武漢、十堰、鄂州等地對外發佈非法捕撈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辦法,結合線索價值大小、查證成效等情況給予不同層次獎勵。

7月29日,黃岡公安機關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在團風縣長河水域現場抓獲7名利用吊車等工具進行非法捕撈的犯罪嫌疑人,查獲漁獲物近萬斤。

斬斷“捕購銷”非法利益鏈

7月初,民警接到村民舉報,稱長湖附近有一個非法捕撈團夥,每天下水捕魚,十分倡狂。民警立即行動,經過兩周的偵查,鎖定了龔某等人。

7月20日晚,民警根據前期調查繪製了捕魚現場地圖,派出偵查小組緊盯龔某團夥的一舉一動,準備實施分組抓捕。為防止打草驚蛇,其餘80名民警埋伏在附近,隨時待命。

臨近午夜,龔某和同夥下湖收網,民警一舉抓獲11名非法捕撈人員與3名魚販,查獲漁獲物800余斤,收繳網具40余副,總長4000米。

非法捕撈為何屢禁不止?從犯罪嫌疑人龔某的供述中或可窺見一斑。

龔某團夥每晚8點多下網,11點多收網,捕到魚後立即賣給在場等候的魚販,“效率”極高。

據其交待,該團夥會根據市場需求來決定捕魚的種類,有長期“合作”的下家,捕到的魚從不愁賣。

民警調查發現,龔某團夥長期在長湖水域進行非法捕撈,捕撈到的魚通過魚販分頭售賣至荊門象山菜場、荊門惠民菜場、後港鎮等地,地下“産業鏈”頗為成熟。

“龔某團夥的落網,對當地民眾起到了較好的警示作用。”沙洋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詹雲説,該案破獲後,荊門後港鎮及相鄰縣市的非法捕撈現象均有所減少。

在非法捕撈案件中,不少團夥作案都分工明確,形成捕、購、銷一條龍,對水域生態環境危害極大。

全省公安機關與漁政、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海事等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堅持打源頭、端窩點、斷網路、斬鏈條、出重拳,對非法捕撈犯罪零容忍。

此外,全省公安機關還堅持對涉嫌組織化、團夥化非法捕撈等重點案件實行專案經營,串並在偵案件,深挖系列案件,全環節摧毀犯罪網路、窩點,徹底斬斷利益鏈條。

本版圖片均為省公安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