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鎮化水準的提高和高層建築的增多,我省已有60%的城鎮居民需採用加壓的二次供水。8月27日從省住建廳獲悉,《湖北省城鎮二次供水工程技術導則》已于近日印發實施,明確新建二次供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施工並投入使用。
根據《導則》,二次供水設施的結構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小于50年或與主體工程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致。二次供水設施應具有防污染措施,設備宜設置遠端監控系統,宜與城市智慧水務監控平臺相連接。二次供水的加壓設備、水池(箱)及供水管道等設施應獨立設置,不應與非生活飲用水的加壓設備、水池(箱)等合建。二次供水設施的水池(箱)應設置消毒設備。
《導則》還明確,建成後,二次供水設施應移交供水企業實施專業運作維護管理。未移交的二次供水設施,由産權人或原管理單位負責運作維護管理。
據了解,當前我省二次供水主要有三種管理方式:一是供水企業管理,二是物業公司管理,三是産權人(如機關、大學、小區等)自行管理,還有部分樓棟因原單位消失、物業撤離等,二次供水設施無人管理。
由於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多元化,監管職責不明晰、運作維護責任不到位、水質污染風險高、治安隱患多等諸多問題普遍存在,城市二次供水安全保障形式嚴峻。
二次供水,是指城市自來水到小區需儲存、加壓後,再供給用戶,這中間涉及從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介面到居民用戶水錶之間的設施,包括泵房、水箱(池)、水泵、閥門、電控裝置、壓力容器、消毒設備、供水管道、安防設施、水質監測及遠端監控等。(張倩倩、劉登強、彭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