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武漢市政府官網發佈《武漢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措施》,從職業榮譽、生活待遇、社會優待、財政預算等方面制定措施,著力提升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感和社會尊崇度。

在職業榮譽保障方面,武漢市規定,消防救援人員犧牲被評定為烈士的,其遺屬按規定享有軍人烈士遺屬的各種榮譽和待遇。

在生活待遇保障方面,消防救援人員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符合《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傷殘撫恤管理辦法》規定的,享受相應撫恤待遇。以上人員中犧牲並符合烈士評定標準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烈士評定手續。

在工資待遇上,消防救援人員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可享受改革性補貼和獎勵性補貼。

在住房待遇上,將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疇,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根據消防救援工作特點,建立消防救援人員傷亡附加保險制度。

在社會優待保障方面,交通出行優待。在鐵路、道路客運、碼頭、民航、醫院等單位對外辦事窗口設置“消防救援人員優先”字樣標識,確保消防救援人員憑有效證件優先購票、掛號、通行。在鐵路、道路客運、碼頭、民航等單位,消防救援人員隨同出行的家屬(原則上不超過2人,不需要出具與消防救援人員本人的關係證明)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殘疾消防救援人員乘坐境內運作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減收公佈票價50%的優待政策。乘坐市內公交車、有軌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時,享受免費優待政策。

醫療救治優待。消防救援人員在醫療救治方面享受與現役軍人同等的優待政策,並享有優先醫療救治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消防救援人員緊急醫療救治綠色通道,消防救援人員憑相關證明進入優先服務流程,實施先救治後付費。

子女教育優待。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與駐鄂現役軍人同等優待政策。

落戶隨遷優待。在武漢市分漢口、武昌、漢陽三個片區成立消防救援單位集體戶口。支援消防救援人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已成立的集體戶口和家庭戶口落戶。允許在消防救援單位分配給消防救援人員個人居住的房屋上立家庭戶。消防救援人員在家屬隨遷隨調方面保持原有優待政策,優先為其家屬安排工作,符合條件的未就業消防救援人員家屬繼續享受改制前各級政府制定的隨軍未就業補助政策。

其他方面優待。消防救援人員參觀由政府定價的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和風景名勝區,以及享受其他公共服務的,憑有效證件享受現役軍人同等優先優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