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建廳聯合省人社廳印發《關於加強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住建領域加強對企業生産、經營一線技能人員開展培訓,並落實補貼政策。

去年7月,我省出臺了《湖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三年共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80萬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勞動者佔就業人員總量的比例超過26%,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

此次培訓範圍包括:

(一)建築行業。重點包括建築施工(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建設領域安全生産管理人員、住建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建築工人等)、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從事消防工程建設、設備安裝及維護企業等。

(二)市政公用行業。重點包括燃氣、供水、排水、污水處理、軌道交通、集中供熱、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及維護企業等。

(三)城市管理行業。重點包括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垃圾處理企業等。

(四)房地産行業。重點包括房地産開發、房屋租賃、房産仲介服務、房地産估價、物業管理服務、城市危房鑒定以及白蟻防治企業等。

(五)其他住建領域緊缺技能人才。重點包括建築資訊模型(BIM)技術人員等。

培訓項目包括:

(一)崗前培訓。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住建企業新錄用人員(包含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新錄用人員),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開展培訓的,可申請享受培訓補貼。培訓可採取集中培訓、線上培訓、崗位實訓等多種方式進行。

(二)崗位技能培訓。依法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住建企業在崗職工,開展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等方面的培訓及轉崗轉業培訓,可申請享受培訓補貼。培訓可採取集中培訓、線上培訓、崗位實訓、師傅帶徒弟等多種方式進行。

(三)以工代訓。對中小微住建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退捕漁民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産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住建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以訓穩崗的,根據組織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各地可根據實際,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以工代訓百日攻堅行動”的通知》(鄂人社發〔2020〕39號)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住建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的,落實有關補貼政策。

(四)職業技能競賽培訓。住建企業職工參迦納入縣(市、區)級、市州級、省級、國家級人社部門年度競賽計劃的職業技能競賽,對進入決賽的企業職工,按規定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對於住建企業圍繞主營業務組織開展崗位練兵、技能比武的,按進入決賽階段的職工人數,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五)新型學徒制、新技師培訓等。學徒培訓以與住建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含見習期)和轉崗等人員為培養對象,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的原則,在住建企業大力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通過企校合作、工學交替方式,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住建行業技師培訓按人社部門現行有關培訓要求開展,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上述培訓項目具體補貼標準,以及培訓申報、組織、管理和補貼申請等事項,按各地人社、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培訓組織

(一)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用人單位(企業)是從業人員技能培訓的責任主體。鼓勵國有大型企業和具有一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設立職工培訓學校或職工培訓中心,加強培訓場地和設備建設,不斷完善培訓管理制度。鼓勵企業結合自身需求和實際,編寫企業內部培訓教材供職工學習,組織遴選企業管理、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上講臺,逐步建立以內訓師為主的企業在崗培訓師資隊伍。推動落實企業師傅到職業院校、職業院校教師到企業相互頂崗交流鍛鍊制度。

(二)強化職業院校支援作用。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深化校企合作、産教融合,在師資力量、場地設備、工藝創新、教育教學改革等方面加強合作。積極完善符合行業發展需求和技能人才成長需要的專業、課程、教材體系。支援企業和院校共同實施職業技能培訓,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範項目,建設一批集實踐教學、社會培訓、技術服務於一體的實習實訓基地。充分發揮建設類職業院校優勢資源,適時拓展行業發展需要專業,為技能人員就業創業打下基礎。

(三)發揮社會力量基礎作用。引導行業協會、社會培訓機構等社會力量開展培訓服務,發揮行業組織在技能人才需求分析、培訓指導等方面的優勢和作用,鼓勵引導培訓機構針對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特點,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不斷加強行業人才培養能力。

(四)豐富創新培訓組織方式。圍繞職業道德規範、通用職業素質、就業指導、工匠精神、品質意識、法律意識和相關法律法規、智慧建築、智慧城市建設以及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等重點內容,大力推動線上+線下、理論培訓與現場實操(觀摩)相結合等靈活多樣的培訓模式,充分利用培訓機構和企業自有平臺、第三方培訓平臺等多種渠道和多種資源,充實線上培訓課程內容,推動優質培訓資源共用。同時,在確保培訓真實性和培訓品質的基礎上,可採取彈性學制、送培訓到府、訂單培訓、定向培訓等方式開展培訓。

培訓管理

(一)企業申報。符合條件的住建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各地住建部門要根據實際,積極動員各類住建企業按要求申報相關培訓項目。

(二)培訓備案。培訓開始前,住建企業應將相關培訓計劃、培訓方案及相關資料提交當地人社部門,經審核同意後開班培訓。

(三)健全臺賬。住建企業要按當地人社部門有關要求,建立和完善培訓臺賬資料,包括開班申請、學員名冊、教學計劃、授課教師資訊、考勤記錄、授課視頻資料、補貼申請資料等,加強培訓過程監管,確保培訓品質。

(四)培訓考核。培訓結束後,對按規定對參訓學員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者發放培訓合格證書。培訓合格的學員可自願申報參加職業資格鑒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職業技能評價。各地住建部門要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住建企業,向人社部門申請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