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創文辦發佈關於開展不文明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針對這6類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關於開展不文明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

居民朋友們:

為營造健康文明的城市生活環境,自9月1日起到10月底,公安、城管等部門將抽調執法人員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不文明行為集中治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集中治理不文明養狗行為。凡發現遛狗不牽繩的,一律視同流浪狗捕捉,實行集中收容;對不文明遛狗人員進行曝光,並通報到所在工作單位。不得將寵物狗帶入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賓館飯店。狗的糞便要及時清理。

2.集中治理公共場所隨地吐痰、隨手丟垃圾。凡發現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或隨手丟垃圾,將按照有關法規給予處罰,公開曝光,並通報到所在工作單位。

3.集中治理亂停亂放。凡發現機動車、非機動車沒有停放在停車泊位線內,一律拖走暫扣,並通報到所在工作單位。

4.集中治理違規出店、佔道經營。凡是在未經城管部門許可的地方出店或佔道經營,一律採取暫扣等處罰措施。

5.集中治理亂張貼、亂涂寫。凡發現有亂張貼、亂涂寫現象的,一律追查到人,依法處置。

6.集中治理小區小巷臟亂差。對於小區小巷的衛生保潔、垃圾清運、消防通道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排查整改。

希望廣大市民爭做文明有禮十堰人,不做違規曝光紅臉人。同時,歡迎廣大市民對上述不文明現象進行監督。有上述問題需要投訴的,可以通過《指尖創文APP》、創文直通車、張灣區創文辦(電話:0719-8638248)、茅箭區創文辦(電話:0719-8788167)、鄖陽區創文辦(電話:0719-7221890)、經開區創文辦(電話:0719-8319213)、所在社區等渠道反映問題。

十堰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