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鄉村振興相關數據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來,湖北省出臺了鄉村振興21條措施,編制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制定了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初步搭建了“四梁八柱”。
2019年,糧食總産量達545億斤,連續7年穩定在500億斤以上,農産品加工業主營收入達1.2萬億元。
截至2019年底,全省37個貧困縣已經全部摘帽,貧困發生率降低到0.14%,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得到解決。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8月27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2019年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結果,宜昌等10個市縣被評定“優秀”等次。
為何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結果如何運用?記者採訪了省委農辦主任、省農業農村廳廳長肖伏清及相關市縣負責人。
今年起,每年開展實績考核
鄉村振興是“一把手工程”。2018、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建立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績考核制度。
去年底,湖北省出臺《湖北省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辦法(試行)》,並決定從今年開始,開展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明確考核對象為全省各市、州、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重點考核縣市區委書記和縣市區長。
“考核的目的,就是要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壓實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責任,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堅實的組織保障。”肖伏清説。
有著“三峽門戶”之稱的宜昌,堅持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取得明顯成效,在此次鄉村振興實績考核中名列前茅。市委副書記袁衛東説,建立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制度,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高度重視,充分體現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此次考核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首考”。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由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省委農辦負責。
分級分類,考核不搞“一刀切”
考核標準如何制定?如何確保公平公正?
去年下半年,省委農辦在深入調查研究、充分科學論證和廣泛徵求各地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湖北省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辦法(試行)》,並經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批准,2019年12月印發出臺。
肖伏清介紹,考核聚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年度性或階段性重點任務、重要工作、重大舉措,從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展開。
鄉村振興考核充分借鑒“三農”發展綜合考評和精準扶貧實績考核制度,既延續定量考核,又增加了定性考核、第三方評估、日常監測內容。實行加扣分制,形成激勵約束機制。考慮到區域發展水準差異,考核按照市州、縣(市、區)兩級,Ⅰ、Ⅱ兩類縣(市、區),即農業農村類、脫貧減貧類地區進行考核,分別評定等次。
棗陽市委書記孟艷清説,考核分級分類實施,不搞“一刀切”,體現了公平公正。
考核結果與幹部評價“掛鉤”
2019年,黨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産黨農村工作條例》規定: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結果作為對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肖伏清説:“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督促各地落實好黨中央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目前,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已將考核得分、排名及等次情況,通報各市、州、縣黨委和政府,並抄送省委組織部和市州黨委組織部。
根據《考核辦法》有關規定,省委農辦將協調推進各有關部門,在資金分配、項目安排、獎勵評優、政策先行先試時給予傾斜,“優秀”等次的市縣和進位明顯的縣(市、區)由省委、省政府通報表揚和省財政資金激勵。
問責機制與激勵機制並行。對考核為“差”等次的市縣,由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批評,並對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