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或企業舉辦年會,能去參加嗎?幫企業爭取項目和資金,會不會有從中“得好處”的嫌疑?到企業服務,能留下吃工作餐嗎?在政商交往中,這些讓許多幹部和公職人員困擾的問題,如今在湖北省黃岡市羅田縣有了明確解答。
答案來自該縣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單(試行)》。7月30日,宏源藥業公司總經理尹國平對清單産生的效果連連點讚:“今年,來廠裏現場解決問題的幹部多了。”
尹國平是湖北省人大代表,以前,在省兩會等場合他曾多次“吐槽”:“有些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怕我們去辦公室,自己也不願到企業來,這樣怎麼做好服務呢?”
“對於政商交往,以往負面清單多,‘哪些事不能做’規定得比較明確。”羅田縣紀委書記李學軍介紹,該縣調研發現,由於對政商交往中“哪些事能做”沒有明確規定,很多幹部與企業打交道時畏手畏腳,有的“寧可不做事,也不去惹事”。
因此,羅田縣委決定,出臺政商交往正面清單,鼓勵幹部光明磊落聯繫企業,為企業做好服務,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據了解,這是湖北省縣市區中率先出臺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它借鑒外省經驗,結合羅田實際,對13種政商交往行為予以鼓勵,其中一些規定頗具開創性,如:鼓勵參加商會(協會)或企業舉辦的工作座談會等活動,深入聽取優化服務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參與企業的宣傳推介、品牌創建活動。
清單還明確,參加涉企活動時,可以搭乘企業交通工具,接受企業提供的工作用餐;參加到外地的商務活動,企業統一安排出行、食宿的,可一併同行食宿。不過,參與上述活動時,應按規定支付由本人或單位承擔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