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黃石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確保房地産市場健康平穩發展,保護房屋交易資金的安全,確保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市住建局6日下發通知,明確將加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的使用管理。

自黃石市啟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以來,保障了新建商品房屋交易的市場秩序,防止了商品樓盤的爛尾糾紛。截至目前,全市共監管房地産開發項目381個,有預售資金進賬的項目310個,監管賬戶共430戶,其中已竣工撤銷150個,監管銀行15家,承辦監管業務130家支行。

但黃石市少數房地産開發項目,未按《黃石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規程(試行)》的有關文件規定使用系統,致使少數監管賬戶經常出現資金餘額不屬實,申報數據錯誤;或因部分人員使用操作不熟練,導致多項業務辦理受阻,産生數據風險。

黃石市住建局明確要求,各房地産開發企業要加強系統使用和監管資金對賬管理,保證監管資金賬戶資訊數據的一致性和實時性。針對系統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住建部門將建立考核通報機制,如累計被通報三次,將約談相應企業和銀行;如違規操作問題嚴重,將被列入市信用考核體系。

修訂的《黃石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指出,由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價款,包括首付款、銀行和公積金貸款、房價款(含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統稱為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進入監管賬戶,對用於支付工程建設等費用的預售資金實行重點監管,監管期限自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為止。開發企業需要使用重點監管資金的,應當向監管機構提出申請。開發企業若不按規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不按規定將房價款存入監管賬戶、以收取其他款項為名變相逃避監管、以及提交虛假材料造成提前或超額支取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由監管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暫停監管資金撥付,逾期不改的,由監管部門關閉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同時記入開發企業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