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宜銀保監罰決字〔2020〕12號)


宜昌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

(湖北三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宜銀保監罰決字〔2020〕12號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個人姓名

--

單位

名稱

湖北三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甘軍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轉嫁貸款服務中産生的抵押評估費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

行政處罰決定

罰款人民幣20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宜昌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