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替考考生在考場接受警方問訊
7月28日是全國高等院校專升本考試日。為了能順利進入湖北師範大學,23歲的武漢大學生王某不惜花大價錢在網上尋找“槍手”替考,被同考場考生舉報,監考老師確認後,及時報了警。目前黃石警方正在調查中。
當日下午4時許,在位於黃石市黃石港區的湖北師範大學的考場內,專業科目考試剛剛結束,負責監考的老師便接到了多名考生的舉報:當日上午一名考生和下午進行考試的考生並不是同一人。這些考生懷疑其中一人可能是代考的“槍手”。根據幾名考生的詳細描述,監考老師聯同該校相關負責人隨即調取了上午英語考試科目的監控錄影,並對比核實了當天這名王姓考生與上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非同一個人。
黃石市公安局黃石港分局沈家營派出所隨即對此展開調查,並將王某帶到派出所進行了訊問。據王某交待,他是外地某藝術學院的學生,今年報考湖北師範大學。6月20日,他在準備專升本考試期間無意看到朋友圈一網友發佈的動態,稱可以幫助考生百分百順利通過專升本考試。
王某的英語一直是薄弱項,該動態很快讓王某心動,王某主動聯繫對方,詢問詳細替考流程。6月22日,王某在該網友的介紹下,前往武漢某培訓機構,雙方經過交談後,當場交付3000元定金,並簽署了“專升本保過協議”。協議內容為:代考費用5萬元,成績合格後,補齊尾款47000元,若未通過,則全額退款。
7月28日上午,是專升本英語考試科目,王某將准考證和身份證交給了對方,幫他替考。當天下午,專業課考試王某自行去考試,卻不想因與上午替考者容貌相差太大,考試結束後,監考老師在整理考卷時,便接到考生的舉報。
目前,王某已向警方如實交代了他找“槍手”替考的違法事實,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湖北方式律師事務所方賢根主任介紹,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考生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第十二條規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教育考試機構按照作弊行為記錄並向有關單位公開其個人基本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