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格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12號)精神,加強隨州市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市人民政府決定,在隨州市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隨州市全域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

二、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和方式獵捕、殺害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禁止干擾、破壞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場所及其生存環境。

三、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驗檢疫。

四、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承擔保護野生動物的主體責任,同時要組織開展保護野生動物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五、各級林業、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衛健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野生動物資源地保護和管理。對違反規定獵捕野生動物的,依法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任何組織和個每人平均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發現病弱、受傷、饑餓、受困、迷途的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應向當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報告;發現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和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或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

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舉報電話:隨州市森林公安局0722—3596525,隨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0722—3596551,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地科0722—3596543。

水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舉報電話:隨州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0722—3325181。

七、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隨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