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舉行第122場新聞發佈會,省扶貧辦副主任蔡黨明介紹,湖北省通過採取加快認定扶貧産品、及時搭建消費扶貧平臺、深入開展消費扶貧行動等多項措施,實施消費扶貧。截至目前,湖北已申報認定扶貧産品4777個,累計銷售金額140.5億元。
農副産品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進入湖北扶貧産品目錄呢?蔡黨明介紹,扶貧産品的認定是有嚴格的標準和程式的,只有通過認定的扶貧産品,才能進入到“扶貧832”平臺、中國社會扶貧網湖北特色館以及消費扶貧專櫃進行銷售。
一是有明確的申報主體。申報主體必須是在有扶貧任務的市(州)、縣(市、區)註冊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市場主體,且帶貧能力強、産品品質好,誠信記錄優,具有穩定供貨能力。申報供應商數量不作限制。
二是有嚴格的認定標準。上述申請扶貧産品認定的市場主體,在資格資質、經營現狀、産品品質、安全生産、繳稅納稅、環境保護等方面,必須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最近三年內有相關負面資訊的市場主體不予認定。所申請認定的産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符合農産品品質和食品安全的相關標準,且具有明確的帶貧機制。
三是有規範的申報程式。在滿足以上條件下,市場主體可向縣級扶貧部門提出申請,經縣級扶貧部門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認定、省市級扶貧等部門復核、國務院扶貧辦審定並在中國社會扶貧網公示公佈後,方能納入到湖北省扶貧産品目錄。
四是有動態的管理要求。扶貧産品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為一年。各級扶貧部門定期對扶貧産品帶貧成效、産品品質和市場價格等情況進行抽查核查,達不到要求的産品將被清理出産品目錄,確保扶貧産品品質優良,價格合理,帶貧真實,堅決防止打著扶貧的旗號斂財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