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湖北省黃石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0年度全市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7月31日,各參保單位需申報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雙保底”

根據省定標準,2020社保年度繳費基數標準,全省分區域按三檔執行:武漢市和省直為第1檔,月標準為6233元;黃石市等7個市州為第2檔,月標準為5250元;荊州市等9個地級市(直管市、林區)為第3檔,月標準5000元。2020社保年度繳費基數標準正常調整,同時保留2019社保年度繳費基數標準的下限檔。

2020社保年度內,我市實行社保繳費基數“雙保底”,即對2019年度用人單位參保職工月工資總額和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月每人平均低於2019社保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即2880元/月)的,即日起至本月底按此下限標準申報核定2020社保年度繳費。高於2880元、低於3150元(2020社保年度繳費基數標準的60%下限)的,按3150元的下限申報繳費。高於2020社保年度繳費基數標準300%上限(即15750元/月)的,按上限申報。

用人單位申報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按本單位2019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執行。申報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按本單位2019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與本單位繳費的退休人員繳費基數之和執行。單位按月申報繳費時,職工人數發生增減變動的,個人繳費基數按變動後數據申報,單位繳費基數不變。新的全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上線後,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按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進行核定;單位按月申報繳費時,職工人數發生增減變動的,個人繳費基數按變動後數據申報,單位繳費基數同增同減。

繼續減免社保單位繳費

2015年以來,我市經過先後5次降低社保費率,累計降低單位繳費費率6.72個百分點。目前,全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率為24%(其中單位16%、個人8%),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費率10.5%(其中單位醫保8%、個人醫保2%,單位生育保險0.5%、個人不繳費),失業保險費率為1%(其中單位0.7%、個人0.3%)至2021年4月30日,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行業工傷風險一類至八類對應的行業差別費率,依次為0.2%、0.4%、0.7%、0.9%、1.1%、1.3%、1.6%、1.9%,其平均繳費費率為0.81%。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及累計繳費未到規定年限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為8%。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為10%,所需費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個人不繳費。

據介紹,為進一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中小微企業免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免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執行到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至2020年12月底,不得跨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緩繳期滿次月,單位應一次性繳納緩繳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承諾誠信申報繳費

通知要求,用人單位2020社保年度核定工作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用人單位2020年7月的社保繳費,已核定2020社保年度繳費基數的,按核定的繳費基數申報;未核定2020年社保年度繳費基數的,暫按2020年6月繳費基數申報,8月再按核定後的繳費基數申報繳費並補足7月繳費差額。9月起仍未申報年度核定的,按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待補辦年度核定手續後再按規定結算。

與往年不同的是,除用人單位申報繳費基數時需提供勞動工資、財務決算等報表、資料,以及堅持“兩表兩簽字”“五險一單”核定等規定外,今年增加《參保單位社保繳費申報承諾書》,參保單位須書面承諾誠信申報、應保盡保、依法繳費和承擔瞞報虛報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