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

荊門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就當前防汛救災工作發出緊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

保持戰時狀態、做好重點防範

強化應急準備、抓實救災工作、

嚴明防汛紀律

具體內容如下▼

各縣(市、區)、漳河新區、屈家嶺管理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防指成員單位,在荊省管大中型水庫:

6月8日入梅以來,我市大部累計雨量在415~660毫米,全市主要中小河流持續高水位運作,現有159座水庫溢洪。特別是長湖水位持續上漲,7月12日12時水位33.57米,超保證水位0.57米,超歷史最高水位0.12米。據市氣象部門預測,7月12日至16日我市還將有強降雨,防汛形勢極其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汛救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7月12日全省防汛救災視頻調度會議的安排部署,切實做好當前防汛救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持戰時狀態。

各地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層層壓實防汛責任,守住大江大湖不出危險的底線,守住不發生因災死亡事件的底線。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市縣兩級“四大家”班子成員要包到鄉鎮(街辦)、鄉鎮(街辦)黨員幹部要包到村(社區)、村(社區)黨員幹部要包到風險點。

二、做好重點防範。

一是抓好湖泊水庫風險防範。對已超汛限的水庫,四類責任人要到崗到位,發現險情及時處置,特別是對小型水庫及萬方大堰,要加大巡查力度。對超警戒水位近一週的長湖,要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制定應急搶險措施;對長湖流域上游的水庫、涵閘、河壩,要進行緊急管控,盡可能減少長湖來水,減輕長湖堤防壓力。

二是抓好河道風險防範。對全市持續高水位運作或降雨後水位上漲較快的河流,要安排專人巡查。特別是要加強對漢北河、西荊河、拾橋河的防守,增加防守人員,備齊防汛物資,加大巡查頻次。

三是抓好城市和重點集鎮內澇風險防範。對重點漬澇地段,要安排人員值守,設置危險區醒目標誌,落實應急搶排、交通管制和人員疏散等措施。

四是抓好地質災害防範。要針對連續強降雨之後可能出現的塌方、滑坡和泥石流等險情,再次組織拉網式排查,落實應急搶險和群眾避險轉移措施。

五是抓好汛期安全生産風險防範。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業務誰主管、防汛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在建的鐵路、公路、橋梁、煤礦、非煤礦山、危化企業、工貿企業汛期安全管理,督促在建工程、施工單位、重點企業完善度汛預案,落實應對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三、強化應急準備。

一是做好監測預警工作。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加強汛情、災情分析研判,及時發佈預報預警資訊。

二是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防汛應急II級響應的要求,準備好突擊隊和後備隊,並密切與軍分區(武裝部)、武警、消防的聯繫,積極應對各種突發險情。要備齊備足應急搶險物資和裝備,進一步加大購買和調撥力度,全力支援防汛搶險所需。

三是做好險情處置。對發現的散浸、漫溢、管涌等險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技術專家的指導下迅速處置。

四是做好分蓄洪區應用準備。要進一步修改完善《長湖分洪及轉移預案》,提前做好宣傳群眾、引導群眾、服務群眾工作。對部分危險區域的群眾,要提前撤離,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四、抓實救災工作。

要開展災情詳查,逐一核實受災群眾、受災農田、受災企業和水毀設施。要妥善安置受災群眾,保證其生産生活不受影響。要加快修復水毀的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確保正常生産生活秩序。要精準制定重建方案,做到“一戶一策、一企一策、一項目一策”。

五、嚴明防汛紀律。

各地各部門要把防汛救災作為當前的頭等大事來抓,嚴格落實市防指下達的命令,不折不扣執行市防指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汛工作紀律的緊急通知》、《關於印發〈防汛Ⅱ級應急響應工作的有關要求〉的通知》。市防指將適時開展巡查暗訪,不定期查崗問責,對因擅離職守、失職瀆職、欺上瞞下、拖延推諉、越級上報資訊等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荊門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