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重點項目將獲得更有力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供給保障及政府優質服務,而久不開工的項目將被踢出“重點”名單。7月11日獲悉,湖北省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省級重點項目保障服務的通知》,實施16項舉措,強化重點項目保障,提升省級重點項目在全省疫後重振和高品質發展中的支撐引領作用。
通知共16條,分別從分類動態管理、差異化要素保障、全力協調服務、強化考核通報等四個方面,展開省級重點項目提速提效專項行動,實行差異化重點保障服務。16條措施幹貨滿滿——
用地指標兜底保障。省級重點項目所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省級統籌,應保盡保。用地規模不足的,可借支開發區預留用於遠期建設的規劃建設用地規模;自願購買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的,省裏獎勵同等指標;用地可以先建再補,6個月內完善用地手續;耕地佔補實行省級統籌。
保障能耗指標。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其能耗需求在我省能耗總量控制目標限額內統籌安排,應保盡保;污染物排放總量省內調劑,應調盡調,優化配置到位。
對省級重點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前期推進項目連續3個月無進展、計劃新開工項目超出預計開工時間3個月仍未開工、續建項目年度投資完成率低於時序進度30%的,或者上述三類項目累計3個月未開展調度的,將被取消省級重點項目資格,同步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資源。
湖北省還將建立要素保障跟蹤服務機制,將省級重點項目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融資服務“白名單”,增加貸款規模、實行優惠利率;優化審批服務,一律實行承諾制審批。
據介紹,重大産業發展、重大基礎設施、生態文明建設、社會民生保障等四個領域,總投資規模分別不低於5億元、10億元、5億元、1億元的項目(社會民生保障類項目可適當降低標準),方能入列“省級重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