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湖北省藥監局發佈2020年第2期藥品品質公告。在此次藥品品質抽檢中,發現有65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其中包括4種製劑及原料藥、61種中藥材(飲片)。
根據湖北省藥品監督抽檢計劃安排,全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全省藥品生産、經營和使用單位的藥品品質,進行了抽查檢驗。發現有65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
根據公開的藥品名單,這些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包括維參鋅膠囊、補腎強身膠囊等4種製劑及原料藥;以及土茯苓、決明子、丹參、五加皮、鉤藤等61種藥材(飲片)。涉及生産企業五十余家。
目前,對該公告中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和相關單位,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予以查處,處理結果和相關情況將及時報告。
對經核實為非標示生産企業生産或無明確購進渠道的藥品,將追根溯源,徹查問題藥品來源;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