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長江流域持續強降雨影響,武漢先後啟動排澇、防汛Ⅱ級應急響應。
6日,武漢市紀委印發《中共武漢市紀委關於嚴明防汛排澇救災紀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嚴守政治責任、嚴明工作紀律、嚴格廉潔自律、嚴肅執紀問責四個方面,就進一步嚴明全市防汛排澇救災紀律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指出,全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把防汛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工作。堅決做到迅速響應、科學決策,嚴禁工作拖遝、貽誤戰機。對為了個人和局部利益而損害集體和全局利益,不服從指揮調度、阻撓、妨礙,甚至危害防汛救災工作的,一律從嚴處理。
《通知》要求,各級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防汛排澇工作的領導幹部、承擔防汛工作任務的黨員幹部要迅速到崗到位,堅決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巡查制度。嚴禁作風漂浮、遙控指揮、責任“甩鍋”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積極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在防汛抗洪救災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擅離職守、失職瀆職、違抗命令,臨陣退縮、推諉扯皮,貽誤工作的,以及對重大險情及苗頭性事件瞞報、漏報,不採取有效應對措施,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的,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對貪污、挪用、截留、擠佔防汛物資和資金的,堅決依紀依法從嚴查處。對違反防汛紀律的行為,嚴格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直接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