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咸寧市住建局通報,為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産經營影響,該市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停徵市城區中小微企業污水處理費的通知》,決定對市城區中小微企業停徵8個月污水處理費。

本次停徵政策針對咸寧城區所有執行非居民水價的中小微企業,從今年2月1日至9月30日,停徵1.4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凡在此期間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中小微企業,由供水企業于7月3日前全部足額退還;尚未繳納的,在收取水費時直接扣除應繳污水處理費。該政策執行後,市城區236家中小微工業企業及所有非居民用水戶將直接受益。

為降低中小微企業用水成本,咸寧市此前已執行中小微工業企業基本水價按基準價下調10%的優惠政策,並在全省首開先河,將水價優惠政策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底,最大限度惠企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