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獲悉,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弘揚“店小二”精神“十必須十不準”》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大力弘揚服務企業群眾“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須十不準”,把營商環境打造成湖北疫後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通知指出,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必須實行清單管理、“一網通辦”,推廣“一事聯辦”,按法定和承諾時限做到審批服務“零超時”,不準超出清單審批或者以備案等形式搞變相審批、要求可全程網辦的事項到現場辦理;所有涉及企業和群眾辦事的證照材料必須依法共用,不準要求企業和群眾提交政府部門可以共用的證照、重復填報提交相同材料;所有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做到“零收費”,政府定價收費、涉企保證金嚴格實行清單管理,不準超出清單收費、搭車收費、變相收費,擅自提高保證金收取標準、拖延返還時限。

“對所有市場主體必須一視同仁、平等對待。”通知指出,要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準擅自提高準入門檻,搞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對所有市場主體必須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市場主體首次輕微違法經營行動及時糾正的免予行政處罰,不準對新業態、新模式簡單否定,以罰代管、一罰了之;所有政府依法作出的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必須100%兌現、履約,不準“新官不理舊賬”,隨意更改合同,拖欠企業賬款,損害政府公信力。

為做到“無事不擾”,通知要求所有涉企會議、調研活動必須嚴格實行歸口報批管理,經同級黨委、政府批准後方可組織,除走訪服務企業或企業家履行社會職務職責外,一個月安排同一家企業參加會議或到同一家企業調研不超過一次;所有涉企檢查必須實行清單管理並報同級黨委、政府批准,大力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次門、查多項事”,除投訴舉報、上級交辦、異地轉辦或安全生産、生態環保、食品藥品安全、涉嫌稅收違法檢查外,對同一家企業現場執法檢查一年不超過一次。

怎樣做到“有呼必應”?通知規定,所有政務服務機構、各類政務服務平臺必須全部開展“好差評”,對差評100%限期整改並反饋;對所有企業和群眾實名提出的意見、建議或投訴舉報,必須實行首辦負責、100%限期反饋,形成工作閉環。任何單位和個人如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歡迎通過湖北省政府門戶網站優化營商環境專欄、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12345熱線電話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