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曾先生等5名受害人代表200多名受害人,專程趕到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經偵大隊,送上錦旗和手書感謝信,感謝警方破獲特大藏品拍賣詐騙案,又鍥而不捨為廣大受害人全力追贓挽損。當日,江岸警方詳細披露了這起前後辦理3年多的案件。

一件普通工藝品估價380萬

市民朱女士是藝術收藏品愛好者,2013年6月,一個名叫“楚漢文谷”的公司主動打電話給她,稱可以幫她展示和拍賣藏品。朱女士專程到位於江岸區洞庭街的這家公司探訪,看到裝修得富麗堂皇,墻上挂著“名人”的題字,大廳還有“國家級鑒定師”“坐堂鑒寶”,感覺“實力挺雄厚、挺正規的”。

接待朱女士的業務經理劉某稱,公司與境外多家拍賣公司有合作,可以幫助客戶將藏品拿到美國拍賣,成交幾率非常高。朱女士動了心,於是帶著“世博帝後雙璽”等10件藝術藏品來到該公司,公司“鑒定師”鄭某逐一“鑒定”後,興奮地稱,“這些都是國寶級的珍品,可以送到美國參加紐約漢仕德展覽拍賣會。”隨後,該公司給出估價,10件藏品總估價1400多萬人民幣,其中一隻“青釉花口盤”估價就達380萬元。這遠遠超出了朱女士的心理價位,令她激動不已。

見朱女士有些疑慮,劉某承諾,朱女士到時候可以觀看出關記錄和境外拍賣視頻,且無論是否成交都可以退還90%前期費用。朱女士當即和公司簽訂了委託拍賣合同,支付了2萬元“服務費”“鑒定費”,並將藏品交給公司後,滿心期待地回了家。隨後一年多裏,公司又以種種名義先後要朱女士交了“證書費”“出關費”“保證金”等費用共達15萬元。然而,合同到期後,不但一件藏品沒有賣出去,而且公司還以各種理由拒不退款,朱女士多次交涉未果。2016年2月,這家公司突然關門停業。

詐騙團夥被一網打盡

受害人不止朱女士一個,2016年2月以後,江岸警方陸續接到來自全國各地的受害人報案,稱被該公司騙了錢。辦案民警介紹,僅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的受害人就達238名,涉案金額達686萬餘元。同年4月,江岸分局經偵大隊正式立案,組織專班展開調查。

然而,調查工作一開始就困難重重。此時,涉案公司已人去樓空,警方依法對辦公場所搜查時發現,裏面一片狼藉,電腦硬碟、賬本等重要物證被毀壞。

辦案民警迎難而上,一面回訪受害人,收集證人證言,製作詢問筆錄,一面到工商、海關、文物、文化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對涉案人員上網追逃,通過多警種合成作戰實施追抓。

2016年6月25日,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丁某在廣東韶關落網,同年8月,警方在湖南長沙抓獲公司“副總”王某,“市場部經理”劉某(女)和“鑒定師”鄭某。至2017年2月,警方又先後抓獲公司“副總”劉某、“市場部總監”馮某等骨幹成員8人。

隨著丁某等核心成員的落網,警方基本掌握了該團夥的組織結構和作案手法。經查,涉案公司名叫“武漢楚漢文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丁某為江西萍鄉人。公司組織嚴密,分工明確,設有副總經理、市場部總監、市場部經理、鑒定師及多個業務部。

該團夥以廣大藏友手中的文玩藏品為誘導,一步步將受害人誘入精心設計的騙局,詐騙手法極具欺騙性和隱蔽性。他們首先通過其業務員在網上收集藏友資訊,跟藏友聯繫,宣稱能幫助其拍賣藏品。誘騙來店後,由所謂“鑒定師”對藏品進行鑒定,大肆吹噓藏品年代久遠,價格不菲,虛估遠遠高於藏品價格,讓受害人對藏品産生較高的期望值,誘使其與之簽訂各種拍賣合同及附加協議,並收取各種名義“服務費”,然後組織境外虛假拍賣欺騙受害人。

拍賣現場全是“託兒”

受害人李先生告訴記者,2014年4月,他曾親自到“楚漢文谷”在澳門某酒店拍賣現場一探究竟,發現參加競拍的“買家”竟然都是些老太太老爹爹,甚至還帶著十幾個小孩,現場總有六十多人,整個過程其實沒有一筆成交。拍賣結束後,現場“買家”都忙著領紀念品。

經查證,涉案公司不具備任何從事拍賣的資質和審批手續。丁某等人為了掩人耳目,以“文化藝術品出境展示”名義,將部分藏品運往境外進行所謂“拍賣”,在現場“擺造型”,拍攝視頻、圖片後,再原狀復運回國。自公司成立到案發,丁某等人先後組織過多次赴美國及香港、澳門拍賣活動,卻沒有成交過一件藏品。所謂“境外拍賣”就是一場自編自導自演的騙局。

經警方調查,公司所謂“鑒定師”鄭某,年輕時曾在某考古隊當過一段時間工人,無任何鑒定資格。被丁某招募後,被包裝成“有著30多年從業經驗”的“國家級鑒定師”,在公司“坐堂鑒寶”。鄭某則在丁某授意下,對前來鑒定的藏品無論真偽,一律宣稱真品,且虛估年代、成色。公司“總監”馮某則親自扮演“估價師”,對藏品價格高估,並稱外國有很多收藏者喜歡此類藏品,使得許多受害人深信所持藏品能賣大價錢,進而與公司簽訂合同。

警方調查發現,涉案公司“收入”全部來自騙取受害人的各種“服務費”。除去公司日常運營支出外,大部分贓款進入了丁某個人賬戶,然後以“高額提成、工資”名義,與公司“高管”、骨幹成員進行分贓。

警方追回贓款223萬元

辦案民警張兆國介紹,主犯丁某落網後的一年多時間裏,他一直不肯認罪。一年多的偵辦中,專班民警多次遠赴北京、上海、廣州、長沙、韶關、泉州等地追抓嫌疑人、調查取證,足跡踏遍大半個中國。最終,在完整的證據鏈面前,丁某終於流下了悔罪的淚水,並向受害人道歉。此案移交給檢察機關時,卷宗多達40多卷,摞起來足有3米多高。

2018年6月,聞聽法院即將開庭審理此案,來自全國各地50多名受害人自發來到江岸區公安分局,為警方送來錦旗。

2018年10月15日,江岸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丁某等12名被告人因犯合同詐騙罪,分別被判處1年5個月至1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19年3月18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終審裁定書:維持原判。

法院正式啟動執行程式後,經偵大隊主動與法院溝通,陳述公安機關堅持打擊與追贓並重態度,積極協助追贓工作,累計追回贓款223萬元。同時,配合廣泛尋找受害人,確認受害人身份資訊,核對聯繫方式。

2019年12月19日,法院執行部門對廣大受害人按比例返還了法院暫扣涉案贓款。經偵大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警方正繼續與法院緊密配合,協助法院執行部門進一步調查、追繳犯罪人的隱形資産,爭取將受害人的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