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地攤經濟”火了,相關微網志話題閱讀量超6億。湖北多地近日也相繼發文,支援“地攤經濟”發展。
6月3日晚,武漢保成路夜市(湖北日報記者 柯皓 攝)
宜昌
5月30日,宜昌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城管委聯合發佈通知,支援城區重點商圈進行夜間戶外展銷促銷活動。
自5月31日起至7月31日,每天18時至次日淩晨6時及節假日全天,城區夷陵廣場商圈、解放路商業步行街商圈、CAZ商圈、萬達廣場商圈、中南路商圈、國貿新天地商圈、水悅城商圈、橋邊鎮集鎮商圈、猇亭商業三街商圈等9處重點商圈准許出店經營。
通知還提到,在試點基礎上,適時有序推進地攤經濟發展。
黃岡
5月31日,黃岡市發佈“關於市區開放臨時便民服務點的公告”稱,對市區流動攤販的管理從源頭上“疏導”,選擇既不影響市容環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礙交通出行的地段,設置臨時便民服務點,解決市場不足商戶難以進場經營的問題。
按照設置原則,夏季瓜果臨時服務點開放時間:6月1日—10月31日止,其他臨時便民服務點開放時間,暫定6月1日——12月31日止(>>詳情點擊)。
咸寧
6月2日獲悉,為刺激消費,擴大就業,助力復工復市,促進咸寧商業經濟復蘇,該市將在市區部分路段設置自産自銷農産品、果蔬和小商品、夜市餐飲、商超促銷等四類臨時便民服務點,允許商販在不影響安全和市容環境的前提下,有序定時定點佔道經營,為地攤經濟“鬆綁”。
臨時便民服務點以嚴格防疫、保障食品安全、不影響市容環境和市民生活、不妨礙交通出行為前提,選擇既不影響市容環境又不影響交通出行的地段,真正體現臨時便民服務點的便民利民。對未放開區域和路段,嚴格按照以前的標準和模式嚴管嚴控。
荊門
6月3日,荊門市文明辦等6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主城區劃定47處臨時經營點,引導有序發展“馬路市場”,助力復商復市。
其中,瓜果臨時經營點23個(每天06:00—22:00),小商品及便民臨時經營點11個(每天06:00—22:00),餐飲夜市臨時經營點13個(每天18:00—次日02:00),均分佈在居民居住集中區和公園廣場等附近,為自産自銷農戶、流動商販經營提供便利。相關部門將施劃標線、設置標牌。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置佔道夜市區域,鼓勵發展“夜市經濟”。
黃石人民廣場上的“地攤大軍”(東楚晚報)
黃石大冶市
5月18日,大冶市發佈《關於開放臨時夜市場所促進市民消費的公告》稱,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優化市場供給、激發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回補,提升消費對全市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決定開放臨時夜市場,允許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申請入駐設攤營業。
自公告之日24時起至10月30日零時止,每天晚上18時30分至21時30分允許營業。
荊州監利縣
荊州監利縣6月1日通告稱,暫定自6月1日起至10月1日止,允許指定經營種類在指定區域、指定時間設立臨時經營攤點,若需延長再行通告。
“地攤經濟“為什麼重要?
6月1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山東煙臺考察時表示,地攤經濟、小店經濟是就業崗位的重要來源,是人間的煙火,和“高大上”一樣,是中國的生機。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呂德文認為,攤販經濟吸納了龐大的就業人口,為市民提供了靈活而多樣化的服務,承擔著某種“社會潤滑劑”的功能。
攤販經濟歷來是城市非正規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城市煙火味的重要標誌,是關乎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大事。攤販經濟吸納了龐大的就業人口,為市民提供了靈活而多樣化的服務。以攤販經濟為代表的非正規經濟,承擔著某種“社會潤滑劑”的功能,它符合低收入群體和普通百姓的就業需求,也為後疫情時期的社會帶來更大的“彈性”。
5月31日,武漢保成路夜市夜景(湖北日報記者 王馨 攝)
武漢地攤經濟如何重啟?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武漢大學城市安全與社會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特聘教授尚重生表示,政府部門要出臺相應的措施,進行分時段、劃區擺攤。要本著便民利民不擾民的原則,選擇具備外擺條件、有統一運營管理的特色街區、商業體外廣場,不得危及消防安全、不得影響交通秩序、不得污染環境衛生、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必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合理設置。
同時,還要提供必要的硬體設施,比如提供具備垃圾桶、排水設施、公廁等硬體的統一攤位,以及消毒水、體溫計等防疫物資,有針對性加強保潔工作的頻次和力度;要對攤位實施有證經營,加強規劃管理,尤其保證食品安全問題;要在管理上要更柔性,對弱勢群體多一些同情,建議“輕微違章,教育放行”。
地攤經濟是否要常態化開展?尚重生看來答案是肯定的。他認為,地攤經濟體現著對弱勢群體的關懷,體現著城市的溫度。作為一種長期存在的經濟形式,隨著管理不斷規劃化,市民消費習慣逐漸養成後,也能夠成為獨特的城市景觀。
來源:湖北日報綜合(三峽晚報、黃岡日報、咸寧日報、中國政府網、楚天都市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