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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侵的防火牆還在進一步築牢——25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檢工作報告。報告稱,去年最高檢同教育部赴8個省(區、市)督導,與河北、河南、陜西等地省領導夜查寄宿學校安全管理;地方檢察機關與教育部門聯合查訪中小學校、幼兒園3.8萬餘所。推廣上海、湖北、重慶等地經驗,與公安部、國家衛健委等八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強制報告制度,把對孩子的保護做得更實、更細。

2019年12月20日,最高檢“從嚴懲處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新聞發佈會的數據顯示,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06萬人,起訴10.07萬人。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教職員工性侵害學生犯罪嫌疑人664人,提起公訴520人。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謝家灣小學校長劉希婭表示,要保護好孩子,當然應該從嚴從重打擊組織未成年人犯罪行為,而除了強化事後的懲處,也要強調事前的預防。

數據顯示,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為被害人在學校或補習機構的老師等熟人。“預防未成年人性侵的發生,關鍵還是要重點關注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人群。”劉希婭説。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教育部發出首份檢察建議書,提出“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資訊庫和入職查詢制度”。

而今,上海、四川、重慶、貴州已經在探索試行。

如重慶在相關規定中限制了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聘用或以勞務派遣方式聘請的教學人員、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涉罪資訊查詢。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年底,上海已查詢27萬人,對26名具有性侵害違法犯罪前科人員予以辭退或者不予錄用。

劉希婭建議,將“案底查詢”設置成相關單位選人用人時必須完成的剛性步驟。

具體來説,所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單位或部門,如針對未成年人的各級各類課外培訓機構、兒童醫療機構、遊樂園等場所,在招聘員工時都必須進入“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資訊庫”查詢,任何有性侵犯罪記錄者一律不能錄用;並建立嚴格的追責制度,未按規定進行查詢或查詢有相關犯罪記錄仍錄用的單位,需承擔相應責任。

要完成查詢,需要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資訊資料庫,並實現全國聯網、公開。其中應該包括性犯罪者的姓名、照片和犯罪事實等內容,向各類幼兒園、中小學、補習機構和培訓機構等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單位或部門開放,供這些單位知曉、查詢。

劉希婭表示,“建庫”過程中,也應注意保護未成年人隱私,不得洩露任何性侵案的受害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