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對疫情防控實踐的最新思考之一。
以住鄂全國政協委員、活動召集人徐立全為第一提案人的《關於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的建議》聯名提案,圍繞堅固城鄉社區這個基層基礎、穩固國家大廈,向國家建議加強對城鄉社區建設工作的領導、完善社區治理體制機制、重視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加強社區建設立法修法工作等。
住鄂全國政協委員楊松、王紅玲、江利平、黃利鳴、楊希雄、鄭軍、胡仲軍為聯名提案人。
突出重點抓“兩頭”
黨建是龍頭,居民自治是重頭
社區是人民群眾生活休憩的家園,是社會治理最深厚的支撐。
委員們建議,在中央層面成立由中組部牽頭,中央政法委、民政等有關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統籌推動城鄉社區建設和鄉村治理等,增強基層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健全社區治理體制主要是抓‘兩頭’,即黨建是龍頭,居民自治是重頭。”楊希雄委員對湖北日報全媒記者説,疫情發生以後,我們的社區黨組織發揮了戰鬥堡壘的超強戰鬥力,黨旗始終高高飄揚。
他建議,建強龍頭,以黨建為引領加強社區“兩委”特別是支部建設,健全社區大黨委機制;延伸黨建工作鏈條,不斷完善“社區黨組織—小區黨支部—樓棟黨小組”的組織體系;增強黨建活動實效,各社區結合建設實際和民生實事,開展黨員主題活動日等。突出自治,建立健全居務公開、民主議事、民主評議等制度,成立自管會或居民理事會等群眾自治組織,探索“三無小區”管理新模式,搭建活動平臺,抓激勵機制,用“積分制”調動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
江利平委員表示,構建社區黨組織領導、居委會負責、各方參與、協商議事、服務群眾的治理格局非常重要,是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基層協商直接關涉群眾權益,是優化公共政策的重要途徑。通過搭建“協商在一線”等制度化參與平臺,有事多商量、遇事會商量,就能凝聚共識、匯聚力量,戰勝困難。
建立一支這樣的社區工作者隊伍
穩得住、留得下、懂協調、有熱情
“平均不足10人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往往要服務上萬社區居民。”王紅玲委員説,建立穩得住、留得下、懂協調、有熱情的社區工作者隊伍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