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公佈了2019年度

國家森林城市動態監測結果

我省參與本輪復檢的

襄陽、隨州、荊門、咸寧四市

全部順利通過國家森林城市復檢

繼續保留“國家森林城市”榮譽稱號

“國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態系統以森林植被為主體、城市生態建設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各項建設指標達標並經國家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授牌的城市,是我國在城市生態建設方面的最高榮譽,也是綜合體現一個城市科學發展水準與和諧發展成就的重要標誌。

截至2019年底,全國已有300多個城市開展了國家森林城市建設,其中194個城市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組織專班每3年監測復查一次,監測復查合格的城市,將保留“國家森林城市”稱號;監測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合格的,撤銷其“國家森林城市”稱號。

經過多年來努力,我省有11個城市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武漢、宜昌、襄陽、隨州、荊門、咸寧、十堰、黃石、宜都、荊州、恩施)。省林業局還提出梯次“創森”理念,啟動省級森林城市建設,並向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延伸,形成市、縣、鄉、村“四級共建”機制,增綠擴綠步伐顯著加快。越來越多湖北人享受到推窗見綠、出門見林的生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