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已啟動2020年水土保持監督執法行動,嚴查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

省水利廳水保處處長吳遵雄介紹,此次監督執法行動重點涉及三個方面: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履職情況,包括轄區內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執法是否全覆蓋,監督執法是否到位等,省水利廳將對各市州進行抽查。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情況,包括棄渣(土)場選址、防護是否規範,表層土剝離、利用是否到位等,將採取遙感監管、現場檢抽查、書面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現在建項目全覆蓋。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包括不依法編報水土保持方案、隨意傾倒廢棄土石渣等行為,並限期整改。

執法行動分階段進行,5月至8月為跟蹤監管階段,省水利廳依據衛星遙感擾動圖斑,指導各地對圖斑進行復核查處,並對15個大中型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情況開展現場檢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門對人為水土流失擾動圖斑進行現場核查、認定、查處。8月至10月為執法查處階段,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轄區內“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責任的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對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10月至11月為履職督查階段,省水利廳對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執法工作情況進行抽查,並對違法項目處理及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