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記者獲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湖北省水利廳制定出臺了《湖北省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
《辦法》對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審批、補償費徵收、監督檢查等監督管理職責進行了明確和劃分,規定生産建設單位要根據水土保持法律法規,開展主體工程設計時,同步開展水土保持初步設計,落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資概算,無設計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過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規定了生産建設單位要在施工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水土保持設施佈局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辦法》還明確,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生産建設項目,要依法開展水土保持監測工作,落實水土保持監測成果報告制度和監測成果公開的要求,並按照生産建設項目徵佔地面積和挖填方總量大小劃分,選擇合適監理單位和專業監理人員的規定。
此外,《辦法》還明確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水土保持監督檢查流程和對檢查發現問題的分類處理標準,明確了對水行政主管部門履職督查的內容和責任追究的方式。
湖北省水利廳水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出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全省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督促生産建設單位依法全面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責任,有效控制人為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