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湖北省司法廳了解到,《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送審稿)》開始在網上徵求意見。草案送審稿提出,中小學、幼兒園大門前100米、大門兩側各50米範圍內,禁止停放機動車。

送審意見稿對涉及學校安全的多個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在安全教育與管理方面,規定學校應當開設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定期開展學生應急演練活動,相關部門應當給予指導和幫助。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下同)、幼兒園,每所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保安人員或受過專門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照不低於以下標準配備保安人員:師生員工總人數少於100人的學校,至少配1名專職保安人員;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2名專職保安人員;超過1000人的,每增加500名學生,增配1名專職保安人員。寄宿制學校至少配備2名專職保安人員,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專職保安人員。中小學、幼兒園還應建立一鍵式報警裝置。

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在校期間關閉所有校門,由專職保安人員持械上崗。

在學校周邊安全管理方面,草案送審稿提出,中小學、幼兒園外墻或場地外緣200米內,禁止設置娛樂、上網服務、彩票點、油氣站等場所,50米內禁止設置集貿市場、垃圾站、地上公共停車場所;通信、電氣油等公共管道不得穿越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大門前100米、兩側各50米範圍內,禁止停放機動車;每年5月至10月,集中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隱患排查整治,完善相關水域、建築水坑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開展巡邏及勸返工作;開展面向青少年、兒童的公益性游泳訓練項目;支援鼓勵社會救援力量參與相關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