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農業農村部發佈消息,確定115個縣(市、區)為鄉村治理體系建設首批試點單位,我省武漢市蔡甸區、宜城市、宜都市、秭歸縣、大冶市、仙桃市6地入選。試點期至2021年12月底。

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試點目的是為順應近年來農村社會結構深刻變動、農民訴求日趨多樣等對於加強和完善鄉村治理的迫切需要,為鄉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創造新模式。

試點內容主要為:探索共建共治共用治理體制、探索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機制、完善鄉村治理組織體系、完善基層治理方式、完善村級權力監管機制、創新村民議事協商形式、創新現代鄉村治理手段、持續推進平安鄉村建設等方面。

試點期間,我省將加大政策支援力度,研究制定推進試點工作的配套措施,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安排試點工作所需經費,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組織開展培訓,宣傳解讀好試點任務,充分利用專家智庫的作用,強化人才支撐,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研究提煉試點過程中的突出亮點,宣傳推廣試點中的好經驗好模式,發揮試點示範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