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潛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對付琪等31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31人涉6項罪名,最高獲刑20年。據稱,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漢江地區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的首例涉黑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以被告人付琪為組織者、領導者,以馬國民、胡傑、王旭等人為主要成員,以在賭場放碼獲利、以暴力傷害等手段護賭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此後,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7起、開設賭場3起、聚眾鬥毆1起、尋釁滋事1起、故意毀壞財物1起等犯罪活動及2起違法活動,共造成11人不同程度的傷害,其中3人重傷(如圍砍被害人王家威,致王家威左下肢所受損傷併發慢性骨髓炎構成重傷二級;全身累計疤痕長度構成重傷二級;左腓骨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左踝關節損傷構成輕傷二級),7人輕傷,1人輕微傷,嚴重危害了潛江城區及周邊地區的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庭宣判,組織、領導者付琪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他23名涉黑組織成員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分別被判處十九年至二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或罰金。被告人許愛軍等6人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被告人李寶輝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對各被告人扣押的涉案財物予以沒收,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當天,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潛江市主要領導、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代表、娛樂場所經營者代表、社區幹部、媒體記者及部分被告人親屬等150余人旁聽審判。旁聽人員紛紛表示,此次涉黑案件的公開庭審、宣判,回應了人民群眾的強烈期盼,彰顯了潛江有黑必掃、有惡必除的堅定決心,體現了該市法院依法嚴懲黑惡犯罪的堅決態度,進一步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