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羅基層組織成員,架空基層組織領導,把持基層政權,強攬工程,稱霸一方……近日,湖北省利川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劉術文等1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強迫交易,敲詐勒索,詐騙,行賄一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劉術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該組織其他16名成員依法被判處十個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提前介入 引導偵查

全面收集固定涉黑證據

2008年12月,劉術文借助其劉氏宗族在利川市都亭街道辦事處木棧村(2010年9月20日,木棧村民委員會撤銷,設立木棧社區居民委員會)四組佔絕大多數的優勢,當選為木棧村四組組長。後劉術文夥同牟曉波、劉世清、袁利等人在社區範圍內多次通過非法搶建房屋、搶裝房屋、搶種苗木等方式騙取鉅額徵地補償款,獲取非法經濟利益,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實力。劉術文還多次煽動村民以索要集體資産、補償款為由聚眾鬧事,後由其出面為村民討要款項,以此籠絡人心。

2015年11月30日,劉術文、牟曉波和袁利通過賄選的方式當選為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2016年初,劉術文通過行賄等方式獲得了劉某(另案處理,案發時係利川市都亭街道辦事處黨委副書記)的庇護。至此,劉術文在木棧社區的影響力大增,繼而網羅了社區幹部牟曉波、袁利,三組組長李剛、四組組長劉世清、十二組組長張朝軍,居民代表張術平、譚宗余以及做工程的劉明清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劉術文為首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

2018年5月,利川市公安局通過線索摸排,發現以都亭街道辦事處木棧社區委員劉術文為首的團夥有涉黑犯罪嫌疑。公安機關立案後,利川市檢察院立即抽調精兵強將,成立辦案組,採取“捕訴一體”的辦案機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就規範辦案、黑社會性質組織四個特徵和財産追繳等事項,5次向利川市公安局提出引導取證意見。2018年12月6日,利川市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利川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5年以來,木棧社區共有4個重點項目工程,其中3個項目的土石方工程都被劉術文犯罪組織強攬過來……”據專案組檢察官孫國智介紹,劉術文等人強攬工程後還有組織地吸納組織成員出資、參股,聚斂錢財,同時將獲取的非法利益用於給組織成員發放工資、分紅、給部分居民購買合作醫療及分成、行賄以及其他與實施有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費用支出,以籠絡人心,支援組織的日常活動,強化控制和維繫組織的生存發展。

同時,檢察機關還就黑社會性質組織四個特徵向公安機關書面提出補充偵查方向與明細,最終全面收集固定了以劉術文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把持基層政權的證據。

嚴審細查 不枉不縱

分化瓦解犯罪組織

受案後,利川市檢察院依法從嚴把握案件證據關、事實關、法律適用關和程式關,嚴審細查,不枉不縱,在沒有退查的情況下,于45天辦案期限內,完成了案件的閱卷和審查起訴工作,撰寫出了34萬餘字、703頁的審查報告和2萬餘字、42頁的起訴書,並在法定期限內提起公訴。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發現利川市都亭街道辦事處原黨委副書記劉某作為辦事處領導聯繫木棧社區時,劉術文、牟曉波通過行賄的方式對其進行了拉攏,劉某在明知社區書記、主任羅仁舉與劉術文兩方相互爭權奪利的情況下,縱容以劉術文為首的犯罪組織強攬工程,把持基層政權,遂立即向公安機關發出了補充移送通知書,要求公安機關以劉某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補充移送審查起訴。另外,檢察機關還追訴了劉術文的行賄罪和敲詐勒索罪、牟曉波的行賄罪、劉術平的詐騙罪,做到不枉不縱。

“我們首先選擇一直認罪態度好且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較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法治教育,如在該組織成立之初參與了違法犯罪活動,但是因為未遵從該組織的規約而被排擠出去的李剛,然後再找那些猶豫不決、所起作用較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法治教育……”

據孫國智介紹,專案組在辦案過程中,在每一個辦案環節都積極主動向每一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講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違法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認罪悔罪情況,先易後難,逐個擊破。在溝通中,該案的骨幹成員劉世清也主動提出願意認罪認罰,最終在法院開庭審理以前,有13名被告人在辯護人在場的情況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抽絲剝繭 精準指控

案件辦結後發出檢察建議

今年5月15日,劉術文等1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檢察官從全局著眼,運用多媒體舉證示證,當庭播放組織領導者劉術文的講話視頻,全面揭露犯罪,有力指控犯罪;在法庭辯論中,對該案定罪、量刑、黑財處理發表意見,並剖析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發展歷程、社會危害和警示意義。

被告人劉術平在最後陳述階段幡然悔悟,主動申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其辯護人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最終17名犯罪嫌疑人有14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取得了很好的庭審效果。

案子雖然辦結了,但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讓專案組成員思索良久。針對以劉術文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來源主要是在當地政府徵地拆遷過程中騙取國家補償款,並將騙取的補償款用以支援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維繫組織的生存、發展這一特徵,該院及時向利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在徵地補償過程中依法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徵地補償政策,防止國家徵地補償款被騙取。同時,該院就劉術文等人通過賄選當上社區幹部,破壞基層換屆選舉,把持基層政權等問題向利川市都亭街道辦事處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進一步加強對社區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嚴肅換屆紀律,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夯實黨的執政根基。兩單位積極採納檢察建議後,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