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函當作吃喝“通行證”,湖北這個黨組副書記被點名

7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針對違規公款吃喝隱形變異問題各地搜尋“病灶”推動制度細化具體化》文章,文中提到了不少違規公款吃喝的典型案例。其中,湖北省潛江市物價局黨組副書記鄒祖建被點名。

文中提到,今年以來,截至5月底,全國查處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906起、處理449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192人,均居查處總數第三位,説明違規公款吃喝問題仍比較突出。主要有以下三種現象值得警惕。

現象一:走“暗門”銷賬,公務接待上高檔酒水

公務接待有明文規定,嚴禁上高檔酒水。少數公職人員通過“做大支出、做多人員”、拆分單據、虛列會議、套取資金等方式,走“暗門”銷賬,為公務接待提供高檔酒水。

比如,河南省氣象局原局長趙國強等人在洛陽調研期間,接受超標準接待,其中違規飲用3瓶高檔白酒共計3930元,洛陽市氣象局採取拆分單據、虛列會議費等方式公款報銷;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大澤湖街道黨工委書記譚志龍違規安排採購6瓶總價2.55萬元的高檔白酒用於接待,分3次虛列開支報銷費用。

現象二:“不吃公款吃老闆”,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

為“掩人耳目”,吃喝費用報銷“移花接木”。有的以公務名義向下屬單位轉嫁、攤派公款吃喝費用;有的利用職務之便,將違規吃喝費用轉嫁給相關企業;有的利用工作關係,到管理服務對象單位食堂等接受吃請。

比如,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廳原廳長馬清貴,多次在北京個人用餐或接待用餐簽單記賬,消費1.73萬元,由下屬公司支付;安徽省亳州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劉朝中,帶隊對宣城市開展督查期間,先後3次違規接受被督查單位、企業組織的宴請。

現象三:把公函當作吃喝“通行證”,用合規形式掩蓋違規問題

公務接待要求憑函接待,嚴禁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範圍。有的公職人員把公函當作吃喝“通行證”,公款吃喝後頂格報銷、一函多餐、化整為零、互換公函、使用“空白函”等,違規報銷費用。比如,湖北省潛江市物價局黨組副書記鄒祖建4次違規組織、參與公款吃喝,使用空白公函編造接待事由報銷上述費用。

長江日報記者了解到,2017年1月至11月,鄒祖建4次違規組織、參與公款吃喝活動。局辦公室主任郭麗三次違規參與吃喝,並在鄒祖建安排下,使用空白公函編造接待事由報銷了上述吃喝費用。2018年9月,鄒祖建、郭麗等2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