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鐘祥市人民法院根據執行裁定對涉黑涉惡資産英格酒店有限公司股權採取強制執行。
當日上午9時,在荊門市掃黑辦的統一指揮下,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荊門市公安局、荊門國資委和鐘祥市人民法院等17家部門組成6個工作組,包括執行工作組、安全保障組、股權接收組、信訪維穩組、新聞輿情組、後勤保障組,同步對英格酒店股權展開強制執行。
荊門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股權被依法沒收荊門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股權被依法沒收荊門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股權被依法沒收荊門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股權被依法沒收荊門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股權被依法沒收承辦法官向荊門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宣讀和送達了執行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執行行動正式開始,各行動組組織嚴密、行動迅速、紀律嚴明、執行高效,現場穩妥處置6起突發事件,依法成功將全部資産交由荊門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接管,強制執行行動圓滿完成。
荊門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股權被依法沒收據悉,荊門市英格酒店有限公司(原荊門市英皇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權為孔令軍、孔令洲實際持有,其中孔令軍出資佔80%,孔令洲佔20%。2018年5月28日,孔令軍、孔令洲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被鐘祥市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7年和18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2018年10月8日,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