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披露,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佈了關於住宿場所衛生專項整治情況的通報。通報名單中,湖北兩家酒店被點名,分別是位於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雋水鎮銀山廣場B區的通城縣新萬泉國際酒店和位於咸寧赤壁市赤馬港辦事處的湖北赤壁印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場所是公眾進行社會活動的重要載體,公共場所衛生安全關係人民群眾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據了解,針對住宿類公共場所暴露出的衛生問題,2019年初,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部署開展住宿場所衛生專項整治。各地按照要求,以規範客房衛生清掃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為重點,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強化落實公共場所經營者衛生安全主體責任。截至2019年3月31日,各地衛生健康部門共報告監督檢查住宿場所157011家,責令25868家單位整改,依法對3474家單位立案查處。通過專項整治,有力遏制部分住宿場所經營者無視衛生要求、惡意壓縮經營成本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形成住宿場所遵法守法、嚴格落實衛生管理要求的積極態勢。

為了進一步發揮專項整治對住宿場所衛生協同監管的推動作用,國家衛生健康委向各地通報專項整治情況,公開《專項整治期間查處的有多項違法情形的住宿場所經營單位名單》和《2018年3月-2019年3月多次違法受到查處的住宿場所經營單位名單》。

在《專項整治期間查處的有多項違法情形的住宿場所經營單位名單》裏,記者看到,由於“未按照規定進行公共場所衛生檢測”、“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未經衛生檢測或者評價不合格而投入使用”,位於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雋水鎮銀山廣場B區的通城縣新萬泉國際酒店被公開點名;而位於湖北省咸寧市赤壁市赤馬港辦事處的湖北赤壁印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2019年3月多次違法受到查處的住宿場所經營單位名單》被點名。

據了解,根據衛生管理規定,賓館、旅店等住宿場所人員流動性較強,場所關係到公眾健康。住宿場所經營者應當落實衛生安全主體責任,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要按照規定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對公共場所的空氣、水質、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經衛生檢測或評價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經營者未落實的,衛生健康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處罰。